| 项目名称 | **县**大道东侧****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6-05-08 15:44 至 2026-05-23 15:44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128237.62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居住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县**大道东侧、****侧 | |||
| 经度 | 115.162085 | 纬度 | 34.659662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6-04-01 至 2026-05-08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王** | 单位联系电话 | 157****3086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王**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7****3086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政府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毛志军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3****1123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局 | |||||
| 报告主要结论 | 调查地块位于**县**大道东侧、****侧,面积为128237.62m2(折合192.3564亩)。地块四至为:北至**路、****路、南至**路、西至**大道。地块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5.162085°,北纬34.65966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第一类用地居住用地(R)。 该地块原土地使用权人为**县绿洲街道赵沙沃村,原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现状为草地、耕地等,地块已上会,正在收储阶段,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地块现状部分为耕地,种植油菜,部分草地,部分堆土,地块中部为在建道路,该地块不涉及化工企业、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及污水灌溉、环境污染事故,根据对农业部门管理人员的访谈及现场踏勘,本地块农用地历史上未使用难降解的农药、化肥,不存在污染源,不会对地块土壤造成污染,不存在可能造成污染的村办小作坊、外来污染土壤转运至本地块等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和查看最新的卫星影像,地块方圆1km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加油站(西南方向约850m)、**加油站(西南方向约790m)、****加油站(西南方向约730m)、****加油站(南向约740m****加油站(东南方向约630m),经污染识别后可排除其对调查地块土壤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经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地块内及周边现状****养殖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重点行业企业或其他潜在污染源。 根据本次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本地块内历史上和当前均无潜在污染源、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且地块周边历史上和当前的污染源不对其构成影响,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县**大道东侧、****侧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满足项目建设要求,本地块可在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