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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项目(第二次)补疑
各潜在投标人:
****学校食堂项目(第二次)补遗发布如下: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3 评标程序 1中“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 30 个时”改为“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 50 个时”,特此补遗。标书代写
注:本答疑澄清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通知不一致时
以本答疑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