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省省级地下水监测(**、**、**、**、**、**、**、**、**、**、**、**共12个地区地下水监测)采购项目的潜****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9日 09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省省级地下水监测(**、**、**、**、**、**、**、**、**、**、**、**共12个地区地下水监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41000
最高限价(元):341000
一、服务内容
对**市、**市合计46个长观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长期监测和运行维护工作,保证区域地下水监测点正常运行;于枯、丰水期对**市、**市合计95个地下水监测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统一监测。对30个地下水水质综合分析监测点进行枯、丰水期两期采样、分析测试;对59个海水入侵监测点进行枯、丰水期两期水质单项采样、分析测试;提交地下水监测成果报告(2026年度)及相关图件,地下水动态监测年鉴,地下水监测数据库。
二、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DZ/T 0470-2024地下水统测技术要求;
2、DZ/T 0271-2014区域地下水位监测网设计规范;
3、DZ/T 0307-2017地下水监测网设计规范;
4、DZ/T 0307-2023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
5、DZ/T 0064.2-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2部分:水样的采集和保存;
6、GB/T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
7、DD 2014-04地下水动态调查评价规范;
8、DZ/T 0420-2022地下水采样技术规程;
9、HY/T 0314-2021海水入侵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
10、HJ 164-2020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11、DZ/T 0469-2024地下水**调查评价规范。
三、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1、地下水水位(水量)、水温观测(包括长观和统测)
(1)地下水水位监测是测量静水位埋藏深度。在****中心地段、重要水源地、缺水地区的易疏干开采地段,还必须测量稳定动水位。
(2)大型流域或地下水流系统的统测应在30d内完成,小型流域或地下水流系统的统测应在20d内完成,应尽量避免雨雪、大规模地下水开采等因素的影响。
(3)水位测绳应不易变形,每期水位统测开始前,应使用钢卷尺对水位测绳刻度进行校核,测绳标记刻度误差应不超过1 cm/20 m,当误差不满足要求时应购置符合要求的测绳或重新标记测绳刻度。流量测量仪器应经过生产厂家或具有相应资质机构校准,方可进行流量测量,统测期内流量测量仪器出现故障或者明显误差时,应再次进行校准。
(4)水位统测应测量2次静水位,第2次测量应较第1次测量提绳不少于50 cm后再次测量静水位两次测量误差不超过1 cm,可记录任一测量值为记录值。两次测量误差大于1 cm且小于测点距水面距离除以10 m所得数值对应的厘米数,应取两次测量的平均值作为记录值。
(5)如遇统测井点正进行开采,可停止开采活动,待水位恢复正常,满足间隔30 min以上测量的水位误差不超过1 cm时,可认为此时水位为静水位,按上一条测量的水位数据作为有效的统测数据,并记录停泵和水位恢复过程的观测数据。
(6)流量测量可采用堰槽法、流速法和容积法等,测量技术要求按照GB 50179 和SL 537 相关要求执行。
(7)统测数据应做到当日整理分析,发现异常点,应及时进行实地核查,无法核实的应剔除异常点测量数据,一次统测结束后,应编制地下水统测图件和成果报告。
(8)长观水位、水温观测井,要求统一为五天一测。
(9)手工测量水温时,水银温度计或热敏电阻温度计应放置在地下水水面1 m以下,对泉水、**或正在开采的生产井,可将水温****中心处,并全部浸入水中,不得触及它物,静置5 min后读数。
(10)水温采集结果以摄氏度(℃)计,测记至小数点后一位,水温计允许误差不宜超过±0.1 ℃,采集水温时应记录当时环境下的气温值。
(11)统测时,若遇到封井、废井等情况,需在相近区域寻找相似条件的监测井进行观测,应注明监测井变更情况,测量并记录监测点井高等相关信息。若相近区域没有发现可替代井,及时上报给项目负责,由其及时改变统测计划,重新选点。所有监测点经纬度均要实地核实,采用2000坐标系,坐标精确到秒后2位,所有高程采用85高程,不能直接使用大地高。
(12)采用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方式开展统测点高程测量,应达到固定解精度,按照CH/T 2009 相关要求执行;合理设置和保护统测点高程标记,统测点高程标记应标识清晰,拍照留存。统测点高程应5年校测1次。统测点高程标记被破坏时应重测。
(13)统测时,应与村民等相关人员及时沟通,了解区域影响地下水位动态的活动情况,同时携带该点历史统测记录,及时比对统测数据,若遇到监测数据变化大时,及时实地核查,并分析变化原因。
(14)人工监测采用的钢卷尺、测绳等测具应符合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允许的误差规定,校测**行测绳长度与刻度的校验。在地下水统测工作的同时,检查委托观测井观测员的观测质量,包括对测具和观测记录的校正和检查等。
2、水质监测、水样采集、分析和评价工作
(1)地下水水质应定期监测。监测频率至少为每年两次(枯、丰水期各一次)。
(2)按照样品检测指标、检测方法选用相应的容器、保护剂以及所采样品量。样品容器、保护剂以及所采样品量按照《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DZ/T 0307-2023)实施。
(3)采样前,除油类和细菌类监测项目外,先用采样水荡洗采样器和水样容器2-3次。
(4)采集水样后,立即将水样容器瓶盖紧、密封,贴好标签,现场填写《地下水采样记录表》,字迹应端正、清晰,各栏内容填写齐全。
(5)采样结束前,应核对采样计划、采样记录与水样,如有错误或漏采,应立即重采或补采。
(6)采样结束后,按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送到化验室。
(7)以三级水文地质单元划分,集中采取同一水文地质单元的监测井水样。
(8)地下水水样检测项目以常规指标为主,不同地区可在常规指标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补充选定非常规指标进行检测。检测项目至少包括: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重碳酸根、碳酸根、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氨氮(以N计)、硫化物、钠、钾、钙、镁、亚硝酸盐(以N计)、硝酸盐(以N计)、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和甲苯,共计40项。
(9)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进行分析计算。
(10)检测单位必须具有****管理委员****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11)海水入侵监测,参照HY/T 0314-2021海水入侵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于枯、丰水期采集2次水样,监测溶解性总固体和氯化物含量变化。
(12)监测点运行维护与调整补充
1)依据《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DZ/T 0307-2023),监测点至少每半年巡检一次,并建立档案。如遇重大问题应提出修复建议,并记入档案。同时,监测点维护时,每年至少应对监测井井深复测一次。如遇监测井井管严重损坏,或由于拆迁施工等原因导致监测井被破坏不能修复时,需按规定申报报废,并在附近寻找条件相似的监测井进行替换,必要时可重**设监测井。
2)同时,监测点维护时,每年至少应对监测井井深复测一次。如遇监测井井管严重损坏,或由于拆迁施工等原因导致监测井被破坏不能修复时,需按规定申报报废,并在附近寻找条件相似的监测井进行替换,必要时可重**设监测井。对新寻找的监测井或**监测井,需进行野外调查,主要查清监测井分布位置、含水层位、地下水动态类型、地下水动态影响因素、井孔类型、完好状况等。并重新填写地下水监测井现状调查基本信息表。
(13)地下水动态监测数据库建设和完善
数据库****监测院提供的“地下水动态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项、数据结构及精度严格按照系统要求输入。
四、验收标准及方法
野外工作、数据库建设、成果报告和图件的编写编制均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实物工作量100%完成,提交成果完整详实,中标单位在合同规定期内完成全部工作后,向采购方提出验收申请,****小组对全部成果进行验收。****小组审查通过后采购方需按照相关要求汇交成果。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节能减排、****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06600
最高限价(元):406600
一、服务内容
对**市、**市、**市合计67个长观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的长期监测和运行维护工作,保证区域地下水监测点正常运行;于枯、丰水期对**市、**市、**市合计213个地下水监测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统一监测;对39个地下水水质综合分析监测点进行枯、丰水期两期采样、分析测试;对31个海水入侵监测点进行枯、丰水期两期水质单项采样、分析测试;提交地下水监测成果报告(2026年度)及相关图件,地下水动态监测年鉴,地下水监测数据库。
二、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DZ/T 0470-2024地下水统测技术要求;
2、DZ/T 0271-2014区域地下水位监测网设计规范;
3、DZ/T 0307-2017地下水监测网设计规范;
4、DZ/T 0307-2023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
5、DZ/T 0064.2-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2部分:水样的采集和保存;
6、GB/T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
7、DD 2014-04地下水动态调查评价规范;
8、DZ/T 0420-2022地下水采样技术规程;
9、HY/T 0314-2021海水入侵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
10、HJ 164-2020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11、DZ/T 0469-2024地下水**调查评价规范。
三、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1、地下水水位(水量)、水温观测(包括长观和统测)
(1)地下水水位监测是测量静水位埋藏深度。在****中心地段、重要水源地、缺水地区的易疏干开采地段,还必须测量稳定动水位。
(2)大型流域或地下水流系统的统测应在30d内完成,小型流域或地下水流系统的统测应在20d内完成,应尽量避免雨雪、大规模地下水开采等因素的影响。
(3)水位测绳应不易变形,每期水位统测开始前,应使用钢卷尺对水位测绳刻度进行校核,测绳标记刻度误差应不超过1 cm/20 m,当误差不满足要求时应购置符合要求的测绳或重新标记测绳刻度。流量测量仪器应经过生产厂家或具有相应资质机构校准,方可进行流量测量,统测期内流量测量仪器出现故障或者明显误差时,应再次进行校准。
(4)水位统测应测量2次静水位,第2次测量应较第1次测量提绳不少于50 cm后再次测量静水位两次测量误差不超过1 cm,可记录任一测量值为记录值。两次测量误差大于1 cm且小于测点距水面距离除以10 m所得数值对应的厘米数,应取两次测量的平均值作为记录值。
(5)如遇统测井点正进行开采,可停止开采活动,待水位恢复正常,满足间隔30 min以上测量的水位误差不超过1 cm时,可认为此时水位为静水位,按上一条测量的水位数据作为有效的统测数据,并记录停泵和水位恢复过程的观测数据。
(6)流量测量可采用堰槽法、流速法和容积法等,测量技术要求按照GB 50179 和SL 537 相关要求执行。
(7)统测数据应做到当日整理分析,发现异常点,应及时进行实地核查,无法核实的应剔除异常点测量数据,一次统测结束后,应编制地下水统测图件和成果报告。
(8)长观水位、水温观测井,要求统一为五天一测。
(9)手工测量水温时,水银温度计或热敏电阻温度计应放置在地下水水面1 m以下,对泉水、**或正在开采的生产井,可将水温****中心处,并全部浸入水中,不得触及它物,静置5 min后读数。
(10)水温采集结果以摄氏度(℃)计,测记至小数点后一位,水温计允许误差不宜超过±0.1 ℃,采集水温时应记录当时环境下的气温值。
(11)统测时,若遇到封井、废井等情况,需在相近区域寻找相似条件的监测井进行观测,应注明监测井变更情况,测量并记录监测点井高等相关信息。若相近区域没有发现可替代井,及时上报给项目负责,由其及时改变统测计划,重新选点。所有监测点经纬度均要实地核实,采用2000坐标系,坐标精确到秒后2位,所有高程采用85高程,不能直接使用大地高。
(12)采用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方式开展统测点高程测量,应达到固定解精度,按照CH/T 2009 相关要求执行;合理设置和保护统测点高程标记,统测点高程标记应标识清晰,拍照留存。统测点高程应5年校测1次。统测点高程标记被破坏时应重测。
(13)统测时,应与村民等相关人员及时沟通,了解区域影响地下水位动态的活动情况,同时携带该点历史统测记录,及时比对统测数据,若遇到监测数据变化大时,及时实地核查,并分析变化原因。
(14)人工监测采用的钢卷尺、测绳等测具应符合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允许的误差规定,校测**行测绳长度与刻度的校验。在地下水统测工作的同时,检查委托观测井观测员的观测质量,包括对测具和观测记录的校正和检查等。
2、水质监测、水样采集、分析和评价工作
(1)地下水水质应定期监测。监测频率至少为每年两次(枯、丰水期各一次)。
(2)按照样品检测指标、检测方法选用相应的容器、保护剂以及所采样品量。样品容器、保护剂以及所采样品量按照《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DZ/T 0307-2023)实施。
(3)采样前,除油类和细菌类监测项目外,先用采样水荡洗采样器和水样容器2-3次。
(4)采集水样后,立即将水样容器瓶盖紧、密封,贴好标签,现场填写《地下水采样记录表》,字迹应端正、清晰,各栏内容填写齐全。
(5)采样结束前,应核对采样计划、采样记录与水样,如有错误或漏采,应立即重采或补采。
(6)采样结束后,按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送到化验室。
(7)以三级水文地质单元划分,集中采取同一水文地质单元的监测井水样。
(8)地下水水样检测项目以常规指标为主,不同地区可在常规指标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补充选定非常规指标进行检测。检测项目至少包括: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重碳酸根、碳酸根、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氨氮(以N计)、硫化物、钠、钾、钙、镁、亚硝酸盐(以N计)、硝酸盐(以N计)、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和甲苯,共计40项。
(9)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进行分析计算。
(10)检测单位必须具有****管理委员****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11)海水入侵监测,参照HY/T 0314-2021海水入侵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于枯、丰水期采集2次水样,监测溶解性总固体和氯化物含量变化。
(12)监测点运行维护与调整补充
1)依据《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DZ/T 0307-2023),监测点至少每半年巡检一次,并建立档案。如遇重大问题应提出修复建议,并记入档案。同时,监测点维护时,每年至少应对监测井井深复测一次。如遇监测井井管严重损坏,或由于拆迁施工等原因导致监测井被破坏不能修复时,需按规定申报报废,并在附近寻找条件相似的监测井进行替换,必要时可重**设监测井。
2)同时,监测点维护时,每年至少应对监测井井深复测一次。如遇监测井井管严重损坏,或由于拆迁施工等原因导致监测井被破坏不能修复时,需按规定申报报废,并在附近寻找条件相似的监测井进行替换,必要时可重**设监测井。对新寻找的监测井或**监测井,需进行野外调查,主要查清监测井分布位置、含水层位、地下水动态类型、地下水动态影响因素、井孔类型、完好状况等。并重新填写地下水监测井现状调查基本信息表。
(13)地下水动态监测数据库建设和完善
数据库****监测院提供的“地下水动态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项、数据结构及精度严格按照系统要求输入。
四、验收标准及方法
野外工作、数据库建设、成果报告和图件的编写编制均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实物工作量100%完成,提交成果完整详实,中标单位在合同规定期内完成全部工作后,向采购方提出验收申请,****小组对全部成果进行验收。****小组审查通过后采购方需按照相关要求汇交成果。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节能减排、****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51000
最高限价(元):151000
一、服务内容
对**市合计31个长观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的长期监测和运行维护工作,保证区域地下水监测点正常运行;于枯、丰水期对**市31个地下水监测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统一监测;对15个地下水水质综合分析监测点进行枯、丰水期两期采样、分析测试;提交地下水监测成果报告(2026年度)及相关图件,地下水动态监测年鉴,地下水监测数据库。
二、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DZ/T 0470-2024地下水统测技术要求;
2、DZ/T 0271-2014区域地下水位监测网设计规范;
3、DZ/T 0307-2017地下水监测网设计规范;
4、DZ/T 0307-2023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
5、DZ/T 0064.2-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2部分:水样的采集和保存;
6、GB/T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
7、DD 2014-04地下水动态调查评价规范;
8、DZ/T 0420-2022地下水采样技术规程;
9、HY/T 0314-2021海水入侵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
10、HJ 164-2020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11、DZ/T 0469-2024地下水**调查评价规范。
三、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1、地下水水位(水量)、水温观测(包括长观和统测)
(1)地下水水位监测是测量静水位埋藏深度。在****中心地段、重要水源地、缺水地区的易疏干开采地段,还必须测量稳定动水位。
(2)大型流域或地下水流系统的统测应在30d内完成,小型流域或地下水流系统的统测应在20d内完成,应尽量避免雨雪、大规模地下水开采等因素的影响。
(3)水位测绳应不易变形,每期水位统测开始前,应使用钢卷尺对水位测绳刻度进行校核,测绳标记刻度误差应不超过1 cm/20 m,当误差不满足要求时应购置符合要求的测绳或重新标记测绳刻度。流量测量仪器应经过生产厂家或具有相应资质机构校准,方可进行流量测量,统测期内流量测量仪器出现故障或者明显误差时,应再次进行校准。
(4)水位统测应测量2次静水位,第2次测量应较第1次测量提绳不少于50 cm后再次测量静水位两次测量误差不超过1 cm,可记录任一测量值为记录值。两次测量误差大于1 cm且小于测点距水面距离除以10 m所得数值对应的厘米数,应取两次测量的平均值作为记录值。
(5)如遇统测井点正进行开采,可停止开采活动,待水位恢复正常,满足间隔30 min以上测量的水位误差不超过1 cm时,可认为此时水位为静水位,按上一条测量的水位数据作为有效的统测数据,并记录停泵和水位恢复过程的观测数据。
(6)流量测量可采用堰槽法、流速法和容积法等,测量技术要求按照GB 50179 和SL 537 相关要求执行。
(7)统测数据应做到当日整理分析,发现异常点,应及时进行实地核查,无法核实的应剔除异常点测量数据,一次统测结束后,应编制地下水统测图件和成果报告。
(8)长观水位、水温观测井,要求统一为五天一测。
(9)手工测量水温时,水银温度计或热敏电阻温度计应放置在地下水水面1 m以下,对泉水、**或正在开采的生产井,可将水温****中心处,并全部浸入水中,不得触及它物,静置5 min后读数。
(10)水温采集结果以摄氏度(℃)计,测记至小数点后一位,水温计允许误差不宜超过±0.1 ℃,采集水温时应记录当时环境下的气温值。
(11)统测时,若遇到封井、废井等情况,需在相近区域寻找相似条件的监测井进行观测,应注明监测井变更情况,测量并记录监测点井高等相关信息。若相近区域没有发现可替代井,及时上报给项目负责,由其及时改变统测计划,重新选点。所有监测点经纬度均要实地核实,采用2000坐标系,坐标精确到秒后2位,所有高程采用85高程,不能直接使用大地高。
(12)采用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方式开展统测点高程测量,应达到固定解精度,按照CH/T 2009 相关要求执行;合理设置和保护统测点高程标记,统测点高程标记应标识清晰,拍照留存。统测点高程应5年校测1次。统测点高程标记被破坏时应重测。
(13)统测时,应与村民等相关人员及时沟通,了解区域影响地下水位动态的活动情况,同时携带该点历史统测记录,及时比对统测数据,若遇到监测数据变化大时,及时实地核查,并分析变化原因。
(14)人工监测采用的钢卷尺、测绳等测具应符合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允许的误差规定,校测**行测绳长度与刻度的校验。在地下水统测工作的同时,检查委托观测井观测员的观测质量,包括对测具和观测记录的校正和检查等。
2、水质监测、水样采集、分析和评价工作
(1)地下水水质应定期监测。监测频率至少为每年两次(枯、丰水期各一次)。
(2)按照样品检测指标、检测方法选用相应的容器、保护剂以及所采样品量。样品容器、保护剂以及所采样品量按照《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DZ/T 0307-2023)实施。
(3)采样前,除油类和细菌类监测项目外,先用采样水荡洗采样器和水样容器2-3次。
(4)采集水样后,立即将水样容器瓶盖紧、密封,贴好标签,现场填写《地下水采样记录表》,字迹应端正、清晰,各栏内容填写齐全。
(5)采样结束前,应核对采样计划、采样记录与水样,如有错误或漏采,应立即重采或补采。
(6)采样结束后,按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送到化验室。
(7)以三级水文地质单元划分,集中采取同一水文地质单元的监测井水样。
(8)地下水水样检测项目以常规指标为主,不同地区可在常规指标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补充选定非常规指标进行检测。检测项目至少包括: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重碳酸根、碳酸根、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氨氮(以N计)、硫化物、钠、钾、钙、镁、亚硝酸盐(以N计)、硝酸盐(以N计)、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和甲苯,共计40项。
(9)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进行分析计算。
(10)检测单位必须具有****管理委员****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11)海水入侵监测,参照HY/T 0314-2021海水入侵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于枯、丰水期采集2次水样,监测溶解性总固体和氯化物含量变化。
(12)监测点运行维护与调整补充
1)依据《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DZ/T 0307-2023),监测点至少每半年巡检一次,并建立档案。如遇重大问题应提出修复建议,并记入档案。同时,监测点维护时,每年至少应对监测井井深复测一次。如遇监测井井管严重损坏,或由于拆迁施工等原因导致监测井被破坏不能修复时,需按规定申报报废,并在附近寻找条件相似的监测井进行替换,必要时可重**设监测井。
2)同时,监测点维护时,每年至少应对监测井井深复测一次。如遇监测井井管严重损坏,或由于拆迁施工等原因导致监测井被破坏不能修复时,需按规定申报报废,并在附近寻找条件相似的监测井进行替换,必要时可重**设监测井。对新寻找的监测井或**监测井,需进行野外调查,主要查清监测井分布位置、含水层位、地下水动态类型、地下水动态影响因素、井孔类型、完好状况等。并重新填写地下水监测井现状调查基本信息表。
(13)地下水动态监测数据库建设和完善
数据库****监测院提供的“地下水动态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项、数据结构及精度严格按照系统要求输入。
四、验收标准及方法
野外工作、数据库建设、成果报告和图件的编写编制均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实物工作量100%完成,提交成果完整详实,中标单位在合同规定期内完成全部工作后,向采购方提出验收申请,****小组对全部成果进行验收。****小组审查通过后采购方需按照相关要求汇交成果。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节能减排、****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210000
最高限价(元):210000
一、服务内容
对**市合计15个长观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的长期监测和运行维护工作,保证区域地下水监测点正常运行;于枯、丰水期对**市44个地下水监测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统一监测;对37个地下水水质综合分析监测点进行枯、丰水期两期采样、分析测试;提交地下水监测成果报告(2026年度)及相关图件,地下水动态监测年鉴,地下水监测数据库。
二、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DZ/T 0470-2024地下水统测技术要求;
2、DZ/T 0271-2014区域地下水位监测网设计规范;
3、DZ/T 0307-2017地下水监测网设计规范;
4、DZ/T 0307-2023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
5、DZ/T 0064.2-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2部分:水样的采集和保存;
6、GB/T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
7、DD 2014-04地下水动态调查评价规范;
8、DZ/T 0420-2022地下水采样技术规程;
9、HY/T 0314-2021海水入侵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
10、HJ 164-2020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11、DZ/T 0469-2024地下水**调查评价规范。
三、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1、地下水水位(水量)、水温观测(包括长观和统测)
(1)地下水水位监测是测量静水位埋藏深度。在****中心地段、重要水源地、缺水地区的易疏干开采地段,还必须测量稳定动水位。
(2)大型流域或地下水流系统的统测应在30d内完成,小型流域或地下水流系统的统测应在20d内完成,应尽量避免雨雪、大规模地下水开采等因素的影响。
(3)水位测绳应不易变形,每期水位统测开始前,应使用钢卷尺对水位测绳刻度进行校核,测绳标记刻度误差应不超过1 cm/20 m,当误差不满足要求时应购置符合要求的测绳或重新标记测绳刻度。流量测量仪器应经过生产厂家或具有相应资质机构校准,方可进行流量测量,统测期内流量测量仪器出现故障或者明显误差时,应再次进行校准。
(4)水位统测应测量2次静水位,第2次测量应较第1次测量提绳不少于50 cm后再次测量静水位两次测量误差不超过1 cm,可记录任一测量值为记录值。两次测量误差大于1 cm且小于测点距水面距离除以10 m所得数值对应的厘米数,应取两次测量的平均值作为记录值。
(5)如遇统测井点正进行开采,可停止开采活动,待水位恢复正常,满足间隔30 min以上测量的水位误差不超过1 cm时,可认为此时水位为静水位,按上一条测量的水位数据作为有效的统测数据,并记录停泵和水位恢复过程的观测数据。
(6)流量测量可采用堰槽法、流速法和容积法等,测量技术要求按照GB 50179 和SL 537 相关要求执行。
(7)统测数据应做到当日整理分析,发现异常点,应及时进行实地核查,无法核实的应剔除异常点测量数据,一次统测结束后,应编制地下水统测图件和成果报告。
(8)长观水位、水温观测井,要求统一为五天一测。
(9)手工测量水温时,水银温度计或热敏电阻温度计应放置在地下水水面1 m以下,对泉水、**或正在开采的生产井,可将水温****中心处,并全部浸入水中,不得触及它物,静置5 min后读数。
(10)水温采集结果以摄氏度(℃)计,测记至小数点后一位,水温计允许误差不宜超过±0.1 ℃,采集水温时应记录当时环境下的气温值。
(11)统测时,若遇到封井、废井等情况,需在相近区域寻找相似条件的监测井进行观测,应注明监测井变更情况,测量并记录监测点井高等相关信息。若相近区域没有发现可替代井,及时上报给项目负责,由其及时改变统测计划,重新选点。所有监测点经纬度均要实地核实,采用2000坐标系,坐标精确到秒后2位,所有高程采用85高程,不能直接使用大地高。
(12)采用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方式开展统测点高程测量,应达到固定解精度,按照CH/T 2009 相关要求执行;合理设置和保护统测点高程标记,统测点高程标记应标识清晰,拍照留存。统测点高程应5年校测1次。统测点高程标记被破坏时应重测。
(13)统测时,应与村民等相关人员及时沟通,了解区域影响地下水位动态的活动情况,同时携带该点历史统测记录,及时比对统测数据,若遇到监测数据变化大时,及时实地核查,并分析变化原因。
(14)人工监测采用的钢卷尺、测绳等测具应符合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允许的误差规定,校测**行测绳长度与刻度的校验。在地下水统测工作的同时,检查委托观测井观测员的观测质量,包括对测具和观测记录的校正和检查等。
2、水质监测、水样采集、分析和评价工作
(1)地下水水质应定期监测。监测频率至少为每年两次(枯、丰水期各一次)。
(2)按照样品检测指标、检测方法选用相应的容器、保护剂以及所采样品量。样品容器、保护剂以及所采样品量按照《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DZ/T 0307-2023)实施。
(3)采样前,除油类和细菌类监测项目外,先用采样水荡洗采样器和水样容器2-3次。
(4)采集水样后,立即将水样容器瓶盖紧、密封,贴好标签,现场填写《地下水采样记录表》,字迹应端正、清晰,各栏内容填写齐全。
(5)采样结束前,应核对采样计划、采样记录与水样,如有错误或漏采,应立即重采或补采。
(6)采样结束后,按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送到化验室。
(7)以三级水文地质单元划分,集中采取同一水文地质单元的监测井水样。
(8)地下水水样检测项目以常规指标为主,不同地区可在常规指标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补充选定非常规指标进行检测。检测项目至少包括: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重碳酸根、碳酸根、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氨氮(以N计)、硫化物、钠、钾、钙、镁、亚硝酸盐(以N计)、硝酸盐(以N计)、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和甲苯,共计40项。
(9)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进行分析计算。
(10)检测单位必须具有****管理委员****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11)海水入侵监测,参照HY/T 0314-2021海水入侵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于枯、丰水期采集2次水样,监测溶解性总固体和氯化物含量变化。
(12)监测点运行维护与调整补充
1)依据《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DZ/T 0307-2023),监测点至少每半年巡检一次,并建立档案。如遇重大问题应提出修复建议,并记入档案。同时,监测点维护时,每年至少应对监测井井深复测一次。如遇监测井井管严重损坏,或由于拆迁施工等原因导致监测井被破坏不能修复时,需按规定申报报废,并在附近寻找条件相似的监测井进行替换,必要时可重**设监测井。
2)同时,监测点维护时,每年至少应对监测井井深复测一次。如遇监测井井管严重损坏,或由于拆迁施工等原因导致监测井被破坏不能修复时,需按规定申报报废,并在附近寻找条件相似的监测井进行替换,必要时可重**设监测井。对新寻找的监测井或**监测井,需进行野外调查,主要查清监测井分布位置、含水层位、地下水动态类型、地下水动态影响因素、井孔类型、完好状况等。并重新填写地下水监测井现状调查基本信息表。
(13)地下水动态监测数据库建设和完善
数据库****监测院提供的“地下水动态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项、数据结构及精度严格按照系统要求输入。
四、验收标准及方法
野外工作、数据库建设、成果报告和图件的编写编制均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实物工作量100%完成,提交成果完整详实,中标单位在合同规定期内完成全部工作后,向采购方提出验收申请,****小组对全部成果进行验收。****小组审查通过后采购方需按照相关要求汇交成果。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节能减排、****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130000
最高限价(元):130000
一、服务内容
对**市合计23个长观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的长期监测和运行维护工作,保证区域地下水监测点正常运行;于枯、丰水期对**市35个地下水监测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统一监测;对8个地下水水质综合分析监测点进行枯、丰水期两期采样、分析测试;提交地下水监测成果报告(2026年度)及相关图件,地下水动态监测年鉴,地下水监测数据库。
二、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DZ/T 0470-2024地下水统测技术要求;
2、DZ/T 0271-2014区域地下水位监测网设计规范;
3、DZ/T 0307-2017地下水监测网设计规范;
4、DZ/T 0307-2023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
5、DZ/T 0064.2-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2部分:水样的采集和保存;
6、GB/T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
7、DD 2014-04地下水动态调查评价规范;
8、DZ/T 0420-2022地下水采样技术规程;
9、HY/T 0314-2021海水入侵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
10、HJ 164-2020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11、DZ/T 0469-2024地下水**调查评价规范。
三、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1、地下水水位(水量)、水温观测(包括长观和统测)
(1)地下水水位监测是测量静水位埋藏深度。在****中心地段、重要水源地、缺水地区的易疏干开采地段,还必须测量稳定动水位。
(2)大型流域或地下水流系统的统测应在30d内完成,小型流域或地下水流系统的统测应在20d内完成,应尽量避免雨雪、大规模地下水开采等因素的影响。
(3)水位测绳应不易变形,每期水位统测开始前,应使用钢卷尺对水位测绳刻度进行校核,测绳标记刻度误差应不超过1 cm/20 m,当误差不满足要求时应购置符合要求的测绳或重新标记测绳刻度。流量测量仪器应经过生产厂家或具有相应资质机构校准,方可进行流量测量,统测期内流量测量仪器出现故障或者明显误差时,应再次进行校准。
(4)水位统测应测量2次静水位,第2次测量应较第1次测量提绳不少于50 cm后再次测量静水位两次测量误差不超过1 cm,可记录任一测量值为记录值。两次测量误差大于1 cm且小于测点距水面距离除以10 m所得数值对应的厘米数,应取两次测量的平均值作为记录值。
(5)如遇统测井点正进行开采,可停止开采活动,待水位恢复正常,满足间隔30 min以上测量的水位误差不超过1 cm时,可认为此时水位为静水位,按上一条测量的水位数据作为有效的统测数据,并记录停泵和水位恢复过程的观测数据。
(6)流量测量可采用堰槽法、流速法和容积法等,测量技术要求按照GB 50179 和SL 537 相关要求执行。
(7)统测数据应做到当日整理分析,发现异常点,应及时进行实地核查,无法核实的应剔除异常点测量数据,一次统测结束后,应编制地下水统测图件和成果报告。
(8)长观水位、水温观测井,要求统一为五天一测。
(9)手工测量水温时,水银温度计或热敏电阻温度计应放置在地下水水面1 m以下,对泉水、**或正在开采的生产井,可将水温****中心处,并全部浸入水中,不得触及它物,静置5 min后读数。
(10)水温采集结果以摄氏度(℃)计,测记至小数点后一位,水温计允许误差不宜超过±0.1 ℃,采集水温时应记录当时环境下的气温值。
(11)统测时,若遇到封井、废井等情况,需在相近区域寻找相似条件的监测井进行观测,应注明监测井变更情况,测量并记录监测点井高等相关信息。若相近区域没有发现可替代井,及时上报给项目负责,由其及时改变统测计划,重新选点。所有监测点经纬度均要实地核实,采用2000坐标系,坐标精确到秒后2位,所有高程采用85高程,不能直接使用大地高。
(12)采用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方式开展统测点高程测量,应达到固定解精度,按照CH/T 2009 相关要求执行;合理设置和保护统测点高程标记,统测点高程标记应标识清晰,拍照留存。统测点高程应5年校测1次。统测点高程标记被破坏时应重测。
(13)统测时,应与村民等相关人员及时沟通,了解区域影响地下水位动态的活动情况,同时携带该点历史统测记录,及时比对统测数据,若遇到监测数据变化大时,及时实地核查,并分析变化原因。
(14)人工监测采用的钢卷尺、测绳等测具应符合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允许的误差规定,校测**行测绳长度与刻度的校验。在地下水统测工作的同时,检查委托观测井观测员的观测质量,包括对测具和观测记录的校正和检查等。
2、水质监测、水样采集、分析和评价工作
(1)地下水水质应定期监测。监测频率至少为每年两次(枯、丰水期各一次)。
(2)按照样品检测指标、检测方法选用相应的容器、保护剂以及所采样品量。样品容器、保护剂以及所采样品量按照《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DZ/T 0307-2023)实施。
(3)采样前,除油类和细菌类监测项目外,先用采样水荡洗采样器和水样容器2-3次。
(4)采集水样后,立即将水样容器瓶盖紧、密封,贴好标签,现场填写《地下水采样记录表》,字迹应端正、清晰,各栏内容填写齐全。
(5)采样结束前,应核对采样计划、采样记录与水样,如有错误或漏采,应立即重采或补采。
(6)采样结束后,按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送到化验室。
(7)以三级水文地质单元划分,集中采取同一水文地质单元的监测井水样。
(8)地下水水样检测项目以常规指标为主,不同地区可在常规指标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补充选定非常规指标进行检测。检测项目至少包括: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重碳酸根、碳酸根、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氨氮(以N计)、硫化物、钠、钾、钙、镁、亚硝酸盐(以N计)、硝酸盐(以N计)、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和甲苯,共计40项。
(9)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进行分析计算。
(10)检测单位必须具有****管理委员****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11)海水入侵监测,参照HY/T 0314-2021海水入侵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于枯、丰水期采集2次水样,监测溶解性总固体和氯化物含量变化。
(12)监测点运行维护与调整补充
1)依据《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DZ/T 0307-2023),监测点至少每半年巡检一次,并建立档案。如遇重大问题应提出修复建议,并记入档案。同时,监测点维护时,每年至少应对监测井井深复测一次。如遇监测井井管严重损坏,或由于拆迁施工等原因导致监测井被破坏不能修复时,需按规定申报报废,并在附近寻找条件相似的监测井进行替换,必要时可重**设监测井。
2)同时,监测点维护时,每年至少应对监测井井深复测一次。如遇监测井井管严重损坏,或由于拆迁施工等原因导致监测井被破坏不能修复时,需按规定申报报废,并在附近寻找条件相似的监测井进行替换,必要时可重**设监测井。对新寻找的监测井或**监测井,需进行野外调查,主要查清监测井分布位置、含水层位、地下水动态类型、地下水动态影响因素、井孔类型、完好状况等。并重新填写地下水监测井现状调查基本信息表。
(13)地下水动态监测数据库建设和完善
数据库****监测院提供的“地下水动态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项、数据结构及精度严格按照系统要求输入。
四、验收标准及方法
野外工作、数据库建设、成果报告和图件的编写编制均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实物工作量100%完成,提交成果完整详实,中标单位在合同规定期内完成全部工作后,向采购方提出验收申请,****小组对全部成果进行验收。****小组审查通过后采购方需按照相关要求汇交成果。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节能减排、****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6
预算金额(元):173000
最高限价(元):173000
一、服务内容
对**市合计11个长观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的长期监测和运行维护工作,保证区域地下水监测点正常运行;于枯、丰水期对**市32个地下水监测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统一监测;对23个地下水水质综合分析监测点进行枯、丰水期两期采样、分析测试;提交地下水监测成果报告(2026年度)及相关图件,地下水动态监测年鉴,地下水监测数据库。
二、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DZ/T 0470-2024地下水统测技术要求;
2、DZ/T 0271-2014区域地下水位监测网设计规范;
3、DZ/T 0307-2017地下水监测网设计规范;
4、DZ/T 0307-2023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
5、DZ/T 0064.2-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2部分:水样的采集和保存;
6、GB/T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
7、DD 2014-04地下水动态调查评价规范;
8、DZ/T 0420-2022地下水采样技术规程;
9、HY/T 0314-2021海水入侵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
10、HJ 164-2020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11、DZ/T 0469-2024地下水**调查评价规范。
三、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1、地下水水位(水量)、水温观测(包括长观和统测)
(1)地下水水位监测是测量静水位埋藏深度。在****中心地段、重要水源地、缺水地区的易疏干开采地段,还必须测量稳定动水位。
(2)大型流域或地下水流系统的统测应在30d内完成,小型流域或地下水流系统的统测应在20d内完成,应尽量避免雨雪、大规模地下水开采等因素的影响。
(3)水位测绳应不易变形,每期水位统测开始前,应使用钢卷尺对水位测绳刻度进行校核,测绳标记刻度误差应不超过1 cm/20 m,当误差不满足要求时应购置符合要求的测绳或重新标记测绳刻度。流量测量仪器应经过生产厂家或具有相应资质机构校准,方可进行流量测量,统测期内流量测量仪器出现故障或者明显误差时,应再次进行校准。
(4)水位统测应测量2次静水位,第2次测量应较第1次测量提绳不少于50 cm后再次测量静水位两次测量误差不超过1 cm,可记录任一测量值为记录值。两次测量误差大于1 cm且小于测点距水面距离除以10 m所得数值对应的厘米数,应取两次测量的平均值作为记录值。
(5)如遇统测井点正进行开采,可停止开采活动,待水位恢复正常,满足间隔30 min以上测量的水位误差不超过1 cm时,可认为此时水位为静水位,按上一条测量的水位数据作为有效的统测数据,并记录停泵和水位恢复过程的观测数据。
(6)流量测量可采用堰槽法、流速法和容积法等,测量技术要求按照GB 50179 和SL 537 相关要求执行。
(7)统测数据应做到当日整理分析,发现异常点,应及时进行实地核查,无法核实的应剔除异常点测量数据,一次统测结束后,应编制地下水统测图件和成果报告。
(8)长观水位、水温观测井,要求统一为五天一测。
(9)手工测量水温时,水银温度计或热敏电阻温度计应放置在地下水水面1 m以下,对泉水、**或正在开采的生产井,可将水温****中心处,并全部浸入水中,不得触及它物,静置5 min后读数。
(10)水温采集结果以摄氏度(℃)计,测记至小数点后一位,水温计允许误差不宜超过±0.1 ℃,采集水温时应记录当时环境下的气温值。
(11)统测时,若遇到封井、废井等情况,需在相近区域寻找相似条件的监测井进行观测,应注明监测井变更情况,测量并记录监测点井高等相关信息。若相近区域没有发现可替代井,及时上报给项目负责,由其及时改变统测计划,重新选点。所有监测点经纬度均要实地核实,采用2000坐标系,坐标精确到秒后2位,所有高程采用85高程,不能直接使用大地高。
(12)采用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方式开展统测点高程测量,应达到固定解精度,按照CH/T 2009 相关要求执行;合理设置和保护统测点高程标记,统测点高程标记应标识清晰,拍照留存。统测点高程应5年校测1次。统测点高程标记被破坏时应重测。
(13)统测时,应与村民等相关人员及时沟通,了解区域影响地下水位动态的活动情况,同时携带该点历史统测记录,及时比对统测数据,若遇到监测数据变化大时,及时实地核查,并分析变化原因。
(14)人工监测采用的钢卷尺、测绳等测具应符合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允许的误差规定,校测**行测绳长度与刻度的校验。在地下水统测工作的同时,检查委托观测井观测员的观测质量,包括对测具和观测记录的校正和检查等。
2、水质监测、水样采集、分析和评价工作
(1)地下水水质应定期监测。监测频率至少为每年两次(枯、丰水期各一次)。
(2)按照样品检测指标、检测方法选用相应的容器、保护剂以及所采样品量。样品容器、保护剂以及所采样品量按照《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DZ/T 0307-2023)实施。
(3)采样前,除油类和细菌类监测项目外,先用采样水荡洗采样器和水样容器2-3次。
(4)采集水样后,立即将水样容器瓶盖紧、密封,贴好标签,现场填写《地下水采样记录表》,字迹应端正、清晰,各栏内容填写齐全。
(5)采样结束前,应核对采样计划、采样记录与水样,如有错误或漏采,应立即重采或补采。
(6)采样结束后,按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送到化验室。
(7)以三级水文地质单元划分,集中采取同一水文地质单元的监测井水样。
(8)地下水水样检测项目以常规指标为主,不同地区可在常规指标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补充选定非常规指标进行检测。检测项目至少包括: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重碳酸根、碳酸根、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氨氮(以N计)、硫化物、钠、钾、钙、镁、亚硝酸盐(以N计)、硝酸盐(以N计)、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和甲苯,共计40项。
(9)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进行分析计算。
(10)检测单位必须具有****管理委员****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11)海水入侵监测,参照HY/T 0314-2021海水入侵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于枯、丰水期采集2次水样,监测溶解性总固体和氯化物含量变化。
(12)监测点运行维护与调整补充
1)依据《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DZ/T 0307-2023),监测点至少每半年巡检一次,并建立档案。如遇重大问题应提出修复建议,并记入档案。同时,监测点维护时,每年至少应对监测井井深复测一次。如遇监测井井管严重损坏,或由于拆迁施工等原因导致监测井被破坏不能修复时,需按规定申报报废,并在附近寻找条件相似的监测井进行替换,必要时可重**设监测井。
2)同时,监测点维护时,每年至少应对监测井井深复测一次。如遇监测井井管严重损坏,或由于拆迁施工等原因导致监测井被破坏不能修复时,需按规定申报报废,并在附近寻找条件相似的监测井进行替换,必要时可重**设监测井。对新寻找的监测井或**监测井,需进行野外调查,主要查清监测井分布位置、含水层位、地下水动态类型、地下水动态影响因素、井孔类型、完好状况等。并重新填写地下水监测井现状调查基本信息表。
(13)地下水动态监测数据库建设和完善
数据库****监测院提供的“地下水动态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项、数据结构及精度严格按照系统要求输入。
四、验收标准及方法
野外工作、数据库建设、成果报告和图件的编写编制均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实物工作量100%完成,提交成果完整详实,中标单位在合同规定期内完成全部工作后,向采购方提出验收申请,****小组对全部成果进行验收。****小组审查通过后采购方需按照相关要求汇交成果。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节能减排、****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7
预算金额(元):137000
最高限价(元):137000
一、服务内容
对**市合计38个长观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的长期监测和运行维护工作,保证区域地下水监测点正常运行;于枯、丰水期对**市71个地下水监测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统一监测;对11个地下水水质综合分析监测点进行枯、丰水期两期采样、分析测试;提交地下水监测成果报告(2026年度)及相关图件,地下水动态监测年鉴,地下水监测数据库。
二、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DZ/T 0470-2024地下水统测技术要求;
2、DZ/T 0271-2014区域地下水位监测网设计规范;
3、DZ/T 0307-2017地下水监测网设计规范;
4、DZ/T 0307-2023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
5、DZ/T 0064.2-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2部分:水样的采集和保存;
6、GB/T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
7、DD 2014-04地下水动态调查评价规范;
8、DZ/T 0420-2022地下水采样技术规程;
9、HY/T 0314-2021海水入侵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
10、HJ 164-2020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11、DZ/T 0469-2024地下水**调查评价规范。
三、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1、地下水水位(水量)、水温观测(包括长观和统测)
(1)地下水水位监测是测量静水位埋藏深度。在****中心地段、重要水源地、缺水地区的易疏干开采地段,还必须测量稳定动水位。
(2)大型流域或地下水流系统的统测应在30d内完成,小型流域或地下水流系统的统测应在20d内完成,应尽量避免雨雪、大规模地下水开采等因素的影响。
(3)水位测绳应不易变形,每期水位统测开始前,应使用钢卷尺对水位测绳刻度进行校核,测绳标记刻度误差应不超过1 cm/20 m,当误差不满足要求时应购置符合要求的测绳或重新标记测绳刻度。流量测量仪器应经过生产厂家或具有相应资质机构校准,方可进行流量测量,统测期内流量测量仪器出现故障或者明显误差时,应再次进行校准。
(4)水位统测应测量2次静水位,第2次测量应较第1次测量提绳不少于50 cm后再次测量静水位两次测量误差不超过1 cm,可记录任一测量值为记录值。两次测量误差大于1 cm且小于测点距水面距离除以10 m所得数值对应的厘米数,应取两次测量的平均值作为记录值。
(5)如遇统测井点正进行开采,可停止开采活动,待水位恢复正常,满足间隔30 min以上测量的水位误差不超过1 cm时,可认为此时水位为静水位,按上一条测量的水位数据作为有效的统测数据,并记录停泵和水位恢复过程的观测数据。
(6)流量测量可采用堰槽法、流速法和容积法等,测量技术要求按照GB 50179 和SL 537 相关要求执行。
(7)统测数据应做到当日整理分析,发现异常点,应及时进行实地核查,无法核实的应剔除异常点测量数据,一次统测结束后,应编制地下水统测图件和成果报告。
(8)长观水位、水温观测井,要求统一为五天一测。
(9)手工测量水温时,水银温度计或热敏电阻温度计应放置在地下水水面1 m以下,对泉水、**或正在开采的生产井,可将水温****中心处,并全部浸入水中,不得触及它物,静置5 min后读数。
(10)水温采集结果以摄氏度(℃)计,测记至小数点后一位,水温计允许误差不宜超过±0.1 ℃,采集水温时应记录当时环境下的气温值。
(11)统测时,若遇到封井、废井等情况,需在相近区域寻找相似条件的监测井进行观测,应注明监测井变更情况,测量并记录监测点井高等相关信息。若相近区域没有发现可替代井,及时上报给项目负责,由其及时改变统测计划,重新选点。所有监测点经纬度均要实地核实,采用2000坐标系,坐标精确到秒后2位,所有高程采用85高程,不能直接使用大地高。
(12)采用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方式开展统测点高程测量,应达到固定解精度,按照CH/T 2009 相关要求执行;合理设置和保护统测点高程标记,统测点高程标记应标识清晰,拍照留存。统测点高程应5年校测1次。统测点高程标记被破坏时应重测。
(13)统测时,应与村民等相关人员及时沟通,了解区域影响地下水位动态的活动情况,同时携带该点历史统测记录,及时比对统测数据,若遇到监测数据变化大时,及时实地核查,并分析变化原因。
(14)人工监测采用的钢卷尺、测绳等测具应符合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允许的误差规定,校测**行测绳长度与刻度的校验。在地下水统测工作的同时,检查委托观测井观测员的观测质量,包括对测具和观测记录的校正和检查等。
2、水质监测、水样采集、分析和评价工作
(1)地下水水质应定期监测。监测频率至少为每年两次(枯、丰水期各一次)。
(2)按照样品检测指标、检测方法选用相应的容器、保护剂以及所采样品量。样品容器、保护剂以及所采样品量按照《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DZ/T 0307-2023)实施。
(3)采样前,除油类和细菌类监测项目外,先用采样水荡洗采样器和水样容器2-3次。
(4)采集水样后,立即将水样容器瓶盖紧、密封,贴好标签,现场填写《地下水采样记录表》,字迹应端正、清晰,各栏内容填写齐全。
(5)采样结束前,应核对采样计划、采样记录与水样,如有错误或漏采,应立即重采或补采。
(6)采样结束后,按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送到化验室。
(7)以三级水文地质单元划分,集中采取同一水文地质单元的监测井水样。
(8)地下水水样检测项目以常规指标为主,不同地区可在常规指标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补充选定非常规指标进行检测。检测项目至少包括: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重碳酸根、碳酸根、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氨氮(以N计)、硫化物、钠、钾、钙、镁、亚硝酸盐(以N计)、硝酸盐(以N计)、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和甲苯,共计40项。
(9)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进行分析计算。
(10)检测单位必须具有****管理委员****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11)海水入侵监测,参照HY/T 0314-2021海水入侵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于枯、丰水期采集2次水样,监测溶解性总固体和氯化物含量变化。
(12)监测点运行维护与调整补充
1)依据《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DZ/T 0307-2023),监测点至少每半年巡检一次,并建立档案。如遇重大问题应提出修复建议,并记入档案。同时,监测点维护时,每年至少应对监测井井深复测一次。如遇监测井井管严重损坏,或由于拆迁施工等原因导致监测井被破坏不能修复时,需按规定申报报废,并在附近寻找条件相似的监测井进行替换,必要时可重**设监测井。
2)同时,监测点维护时,每年至少应对监测井井深复测一次。如遇监测井井管严重损坏,或由于拆迁施工等原因导致监测井被破坏不能修复时,需按规定申报报废,并在附近寻找条件相似的监测井进行替换,必要时可重**设监测井。对新寻找的监测井或**监测井,需进行野外调查,主要查清监测井分布位置、含水层位、地下水动态类型、地下水动态影响因素、井孔类型、完好状况等。并重新填写地下水监测井现状调查基本信息表。
(13)地下水动态监测数据库建设和完善
数据库****监测院提供的“地下水动态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项、数据结构及精度严格按照系统要求输入。
四、验收标准及方法
野外工作、数据库建设、成果报告和图件的编写编制均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实物工作量100%完成,提交成果完整详实,中标单位在合同规定期内完成全部工作后,向采购方提出验收申请,****小组对全部成果进行验收。****小组审查通过后采购方需按照相关要求汇交成果。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节能减排、****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8
预算金额(元):130000
最高限价(元):130000
一、服务内容
对**市合计40个长观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的长期监测和运行维护工作,保证区域地下水监测点正常运行;于枯、丰水期对**市114个地下水监测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统一监测;对9个地下水水质综合分析监测点进行枯、丰水期两期采样、分析测试;提交地下水监测成果报告(2026年度)及相关图件,地下水动态监测年鉴,地下水监测数据库。
二、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DZ/T 0470-2024地下水统测技术要求;
2、DZ/T 0271-2014区域地下水位监测网设计规范;
3、DZ/T 0307-2017地下水监测网设计规范;
4、DZ/T 0307-2023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
5、DZ/T 0064.2-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2部分:水样的采集和保存;
6、GB/T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
7、DD 2014-04地下水动态调查评价规范;
8、DZ/T 0420-2022地下水采样技术规程;
9、HY/T 0314-2021海水入侵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
10、HJ 164-2020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11、DZ/T 0469-2024地下水**调查评价规范。
三、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1、地下水水位(水量)、水温观测(包括长观和统测)
(1)地下水水位监测是测量静水位埋藏深度。在****中心地段、重要水源地、缺水地区的易疏干开采地段,还必须测量稳定动水位。
(2)大型流域或地下水流系统的统测应在30d内完成,小型流域或地下水流系统的统测应在20d内完成,应尽量避免雨雪、大规模地下水开采等因素的影响。
(3)水位测绳应不易变形,每期水位统测开始前,应使用钢卷尺对水位测绳刻度进行校核,测绳标记刻度误差应不超过1 cm/20 m,当误差不满足要求时应购置符合要求的测绳或重新标记测绳刻度。流量测量仪器应经过生产厂家或具有相应资质机构校准,方可进行流量测量,统测期内流量测量仪器出现故障或者明显误差时,应再次进行校准。
(4)水位统测应测量2次静水位,第2次测量应较第1次测量提绳不少于50 cm后再次测量静水位两次测量误差不超过1 cm,可记录任一测量值为记录值。两次测量误差大于1 cm且小于测点距水面距离除以10 m所得数值对应的厘米数,应取两次测量的平均值作为记录值。
(5)如遇统测井点正进行开采,可停止开采活动,待水位恢复正常,满足间隔30 min以上测量的水位误差不超过1 cm时,可认为此时水位为静水位,按上一条测量的水位数据作为有效的统测数据,并记录停泵和水位恢复过程的观测数据。
(6)流量测量可采用堰槽法、流速法和容积法等,测量技术要求按照GB 50179 和SL 537 相关要求执行。
(7)统测数据应做到当日整理分析,发现异常点,应及时进行实地核查,无法核实的应剔除异常点测量数据,一次统测结束后,应编制地下水统测图件和成果报告。
(8)长观水位、水温观测井,要求统一为五天一测。
(9)手工测量水温时,水银温度计或热敏电阻温度计应放置在地下水水面1 m以下,对泉水、**或正在开采的生产井,可将水温****中心处,并全部浸入水中,不得触及它物,静置5 min后读数。
(10)水温采集结果以摄氏度(℃)计,测记至小数点后一位,水温计允许误差不宜超过±0.1 ℃,采集水温时应记录当时环境下的气温值。
(11)统测时,若遇到封井、废井等情况,需在相近区域寻找相似条件的监测井进行观测,应注明监测井变更情况,测量并记录监测点井高等相关信息。若相近区域没有发现可替代井,及时上报给项目负责,由其及时改变统测计划,重新选点。所有监测点经纬度均要实地核实,采用2000坐标系,坐标精确到秒后2位,所有高程采用85高程,不能直接使用大地高。
(12)采用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方式开展统测点高程测量,应达到固定解精度,按照CH/T 2009 相关要求执行;合理设置和保护统测点高程标记,统测点高程标记应标识清晰,拍照留存。统测点高程应5年校测1次。统测点高程标记被破坏时应重测。
(13)统测时,应与村民等相关人员及时沟通,了解区域影响地下水位动态的活动情况,同时携带该点历史统测记录,及时比对统测数据,若遇到监测数据变化大时,及时实地核查,并分析变化原因。
(14)人工监测采用的钢卷尺、测绳等测具应符合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允许的误差规定,校测**行测绳长度与刻度的校验。在地下水统测工作的同时,检查委托观测井观测员的观测质量,包括对测具和观测记录的校正和检查等。
2、水质监测、水样采集、分析和评价工作
(1)地下水水质应定期监测。监测频率至少为每年两次(枯、丰水期各一次)。
(2)按照样品检测指标、检测方法选用相应的容器、保护剂以及所采样品量。样品容器、保护剂以及所采样品量按照《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DZ/T 0307-2023)实施。
(3)采样前,除油类和细菌类监测项目外,先用采样水荡洗采样器和水样容器2-3次。
(4)采集水样后,立即将水样容器瓶盖紧、密封,贴好标签,现场填写《地下水采样记录表》,字迹应端正、清晰,各栏内容填写齐全。
(5)采样结束前,应核对采样计划、采样记录与水样,如有错误或漏采,应立即重采或补采。
(6)采样结束后,按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送到化验室。
(7)以三级水文地质单元划分,集中采取同一水文地质单元的监测井水样。
(8)地下水水样检测项目以常规指标为主,不同地区可在常规指标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补充选定非常规指标进行检测。检测项目至少包括: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重碳酸根、碳酸根、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氨氮(以N计)、硫化物、钠、钾、钙、镁、亚硝酸盐(以N计)、硝酸盐(以N计)、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和甲苯,共计40项。
(9)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进行分析计算。
(10)检测单位必须具有****管理委员****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11)海水入侵监测,参照HY/T 0314-2021海水入侵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于枯、丰水期采集2次水样,监测溶解性总固体和氯化物含量变化。
(12)监测点运行维护与调整补充
1)依据《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DZ/T 0307-2023),监测点至少每半年巡检一次,并建立档案。如遇重大问题应提出修复建议,并记入档案。同时,监测点维护时,每年至少应对监测井井深复测一次。如遇监测井井管严重损坏,或由于拆迁施工等原因导致监测井被破坏不能修复时,需按规定申报报废,并在附近寻找条件相似的监测井进行替换,必要时可重**设监测井。
2)同时,监测点维护时,每年至少应对监测井井深复测一次。如遇监测井井管严重损坏,或由于拆迁施工等原因导致监测井被破坏不能修复时,需按规定申报报废,并在附近寻找条件相似的监测井进行替换,必要时可重**设监测井。对新寻找的监测井或**监测井,需进行野外调查,主要查清监测井分布位置、含水层位、地下水动态类型、地下水动态影响因素、井孔类型、完好状况等。并重新填写地下水监测井现状调查基本信息表。
(13)地下水动态监测数据库建设和完善
数据库****监测院提供的“地下水动态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项、数据结构及精度严格按照系统要求输入。
四、验收标准及方法
野外工作、数据库建设、成果报告和图件的编写编制均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实物工作量100%完成,提交成果完整详实,中标单位在合同规定期内完成全部工作后,向采购方提出验收申请,****小组对全部成果进行验收。****小组审查通过后采购方需按照相关要求汇交成果。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节能减排、****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9
预算金额(元):158000
最高限价(元):158000
一、服务内容
对**市合计20个长观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的长期监测和运行维护工作,保证区域地下水监测点正常运行;于枯、丰水期对**市51个地下水监测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统一监测;对17个地下水水质综合分析监测点进行枯、丰水期两期采样、分析测试;对4个海水入侵监测点进行枯、丰水期两期水质单项采样、分析测试;提交地下水监测成果报告(2026年度)及相关图件,地下水动态监测年鉴,地下水监测数据库。
二、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DZ/T 0470-2024地下水统测技术要求;
2、DZ/T 0271-2014区域地下水位监测网设计规范;
3、DZ/T 0307-2017地下水监测网设计规范;
4、DZ/T 0307-2023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
5、DZ/T 0064.2-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2部分:水样的采集和保存;
6、GB/T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
7、DD 2014-04地下水动态调查评价规范;
8、DZ/T 0420-2022地下水采样技术规程;
9、HY/T 0314-2021海水入侵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
10、HJ 164-2020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11、DZ/T 0469-2024地下水**调查评价规范。
三、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1、地下水水位(水量)、水温观测(包括长观和统测)
(1)地下水水位监测是测量静水位埋藏深度。在****中心地段、重要水源地、缺水地区的易疏干开采地段,还必须测量稳定动水位。
(2)大型流域或地下水流系统的统测应在30d内完成,小型流域或地下水流系统的统测应在20d内完成,应尽量避免雨雪、大规模地下水开采等因素的影响。
(3)水位测绳应不易变形,每期水位统测开始前,应使用钢卷尺对水位测绳刻度进行校核,测绳标记刻度误差应不超过1 cm/20 m,当误差不满足要求时应购置符合要求的测绳或重新标记测绳刻度。流量测量仪器应经过生产厂家或具有相应资质机构校准,方可进行流量测量,统测期内流量测量仪器出现故障或者明显误差时,应再次进行校准。
(4)水位统测应测量2次静水位,第2次测量应较第1次测量提绳不少于50 cm后再次测量静水位两次测量误差不超过1 cm,可记录任一测量值为记录值。两次测量误差大于1 cm且小于测点距水面距离除以10 m所得数值对应的厘米数,应取两次测量的平均值作为记录值。
(5)如遇统测井点正进行开采,可停止开采活动,待水位恢复正常,满足间隔30 min以上测量的水位误差不超过1 cm时,可认为此时水位为静水位,按上一条测量的水位数据作为有效的统测数据,并记录停泵和水位恢复过程的观测数据。
(6)流量测量可采用堰槽法、流速法和容积法等,测量技术要求按照GB 50179 和SL 537 相关要求执行。
(7)统测数据应做到当日整理分析,发现异常点,应及时进行实地核查,无法核实的应剔除异常点测量数据,一次统测结束后,应编制地下水统测图件和成果报告。
(8)长观水位、水温观测井,要求统一为五天一测。
(9)手工测量水温时,水银温度计或热敏电阻温度计应放置在地下水水面1 m以下,对泉水、**或正在开采的生产井,可将水温****中心处,并全部浸入水中,不得触及它物,静置5 min后读数。
(10)水温采集结果以摄氏度(℃)计,测记至小数点后一位,水温计允许误差不宜超过±0.1 ℃,采集水温时应记录当时环境下的气温值。
(11)统测时,若遇到封井、废井等情况,需在相近区域寻找相似条件的监测井进行观测,应注明监测井变更情况,测量并记录监测点井高等相关信息。若相近区域没有发现可替代井,及时上报给项目负责,由其及时改变统测计划,重新选点。所有监测点经纬度均要实地核实,采用2000坐标系,坐标精确到秒后2位,所有高程采用85高程,不能直接使用大地高。
(12)采用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方式开展统测点高程测量,应达到固定解精度,按照CH/T 2009 相关要求执行;合理设置和保护统测点高程标记,统测点高程标记应标识清晰,拍照留存。统测点高程应5年校测1次。统测点高程标记被破坏时应重测。
(13)统测时,应与村民等相关人员及时沟通,了解区域影响地下水位动态的活动情况,同时携带该点历史统测记录,及时比对统测数据,若遇到监测数据变化大时,及时实地核查,并分析变化原因。
(14)人工监测采用的钢卷尺、测绳等测具应符合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允许的误差规定,校测**行测绳长度与刻度的校验。在地下水统测工作的同时,检查委托观测井观测员的观测质量,包括对测具和观测记录的校正和检查等。
2、水质监测、水样采集、分析和评价工作
(1)地下水水质应定期监测。监测频率至少为每年两次(枯、丰水期各一次)。
(2)按照样品检测指标、检测方法选用相应的容器、保护剂以及所采样品量。样品容器、保护剂以及所采样品量按照《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DZ/T 0307-2023)实施。
(3)采样前,除油类和细菌类监测项目外,先用采样水荡洗采样器和水样容器2-3次。
(4)采集水样后,立即将水样容器瓶盖紧、密封,贴好标签,现场填写《地下水采样记录表》,字迹应端正、清晰,各栏内容填写齐全。
(5)采样结束前,应核对采样计划、采样记录与水样,如有错误或漏采,应立即重采或补采。
(6)采样结束后,按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送到化验室。
(7)以三级水文地质单元划分,集中采取同一水文地质单元的监测井水样。
(8)地下水水样检测项目以常规指标为主,不同地区可在常规指标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补充选定非常规指标进行检测。检测项目至少包括: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重碳酸根、碳酸根、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氨氮(以N计)、硫化物、钠、钾、钙、镁、亚硝酸盐(以N计)、硝酸盐(以N计)、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和甲苯,共计40项。
(9)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进行分析计算。
(10)检测单位必须具有****管理委员****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11)海水入侵监测,参照HY/T 0314-2021海水入侵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于枯、丰水期采集2次水样,监测溶解性总固体和氯化物含量变化。
(12)监测点运行维护与调整补充
1)依据《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DZ/T 0307-2023),监测点至少每半年巡检一次,并建立档案。如遇重大问题应提出修复建议,并记入档案。同时,监测点维护时,每年至少应对监测井井深复测一次。如遇监测井井管严重损坏,或由于拆迁施工等原因导致监测井被破坏不能修复时,需按规定申报报废,并在附近寻找条件相似的监测井进行替换,必要时可重**设监测井。
2)同时,监测点维护时,每年至少应对监测井井深复测一次。如遇监测井井管严重损坏,或由于拆迁施工等原因导致监测井被破坏不能修复时,需按规定申报报废,并在附近寻找条件相似的监测井进行替换,必要时可重**设监测井。对新寻找的监测井或**监测井,需进行野外调查,主要查清监测井分布位置、含水层位、地下水动态类型、地下水动态影响因素、井孔类型、完好状况等。并重新填写地下水监测井现状调查基本信息表。
(13)地下水动态监测数据库建设和完善
数据库****监测院提供的“地下水动态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项、数据结构及精度严格按照系统要求输入。
四、验收标准及方法
野外工作、数据库建设、成果报告和图件的编写编制均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实物工作量100%完成,提交成果完整详实,中标单位在合同规定期内完成全部工作后,向采购方提出验收申请,****小组对全部成果进行验收。****小组审查通过后采购方需按照相关要求汇交成果。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节能减排、****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政府采购活动的****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08日17时00分至2026年05月15日00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9日 09时00分(**时间) 标书代写
地点:**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19日 09时00分(**时间)
地点:**市**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共分9个分包,可兼投,但最多只允许中两个分包,如投标在多个分包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则按分包的自然顺序(001包、002包、003包、004包、005包、006包、007包、008包、009包)确定中标。 二、1.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3.供应****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政府采购网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在开标时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6.具体****政府采购网,技****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7.特别提醒: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及答疑文件,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电子标服务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昆**路28号
联系方式:024-****93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
联系方式:024-****8827
邮箱地址:****@163.com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422********00074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玉红
电 话:024-****8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