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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6〕16号)、《**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皖教秘师人[2023]1****教育厅人事处公布的《双师认定常见问题解答》等相关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院(系)审核、我校“双师型”****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查、评议,同意认定:王军等6位同志为高级“双师型”教师,徐彦辉等10位同志为中级“双师型”教师,杨**等18位同志为初级“双师型”教师。
现将认**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8日至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向学校纪检监察处或组织人事处反映。
电话:0558-****871 ****808
邮箱:****@126.com
附:2026年度**省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
组织人事处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