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服务供应商招标项目(2026-2027年)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组织的****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服务供应商招标项目(2026-2027年)(招标编号:****)已完成评标工作,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 排名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服务期 |
| 一 | ******公司 | 200 | 合格 | 2年,合同签订一年后中标人经采购方考核合格可续签,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 |
| 二 | **源众****公司 | 195 | 合格 | 2年,合同签订一年后中标人经采购方考核合格可续签,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 |
| 三 | ****集团有限公司 | 160 | 合格 | 2年,合同签订一年后中标人经采购方考核合格可续签,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 |
二、否决情况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否决原因 |
| / | / | / |
三、公示期:2026年5月8日-2026年5月11日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或****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五、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姓名:马旭渊
联系电话:0951-****91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负责人:王志财
地址:****市**区**北街北寺巷62号青峰园**601-B室
联系方式:132****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