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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芒**纳西民族乡易地扶贫搬**置点配套及新****处理厂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芒**纳西民族乡易地扶贫搬**置点配套及新****处理厂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芒**纳西民族乡纳西村
建设规模:****处理厂占地面积为1128.1m2,纳水管网及排水管网共12556m,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2000m3/d,实际处理量为900-1000m3/d。接纳污水范围主要为纳西民族乡居民的生活污水,纳污面积约为1.8km2。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等,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2026.****.08-2026.****.04)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126.com
附件1 芒**纳西民族乡易地扶贫搬**置点配套及新农****处理厂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下载链接:https://share.****.com/Oq2uGcDT
附件2 验收意见—芒**纳西民族乡易地扶贫搬**置点配套及新农****处理厂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