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编号 **** | 采购人 **** |
| 采购代理名称 **** | 联系人 谢女士、黄女士 |
| 采购方式 公开/邀请招标 | 联系电话 156****2283、159****6919 |
采购包1:
| ****(联合体成员:****研究院有限公司、******研究中心(**规划展览馆)) | **市**区体育路95-17号 | 6,400,000.00元 | 96.25 |
采购包1(高崎机场北侧重大项目一期系列设计):
服务类(****,联合体成员:****研究院有限公司、******研究中心(**规划展览馆))
| 1-1 | 其他服务 | 高崎机场北侧重大项目一期系列设计 | 高崎机场北侧重大项目一期系列设计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项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6,400,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张恩源 |
| 评审专家: | 方瑀 、 陈伟献 、 吴姗艺 、 李永乾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1.2、本项目类别:服务;1.3、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本项目的项目类别及相应的收费标准如下:(0,100]万元1.50%;(100,500]万元0.8%;(500,1000]万元0.45%;1.4、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1.5、单位全称:****开户行:中国银行**市**支行账号:429****87888。1.6、经认定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中标人,中标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10%进行支付。1.7、提交质疑须附上系统报名截图并一次性提出,来函件应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留有联系方式的原件,联系方式:**市**区鹭江道100****中心2305单元,电话:156****2283、159****6919,邮箱:****@126.com。质疑函格式参见《****财政局****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有关文书范本的通知》(厦财采〔2019〕14号)。1.8、关于澄清的补充规定:****小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或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中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或者存在异常低价情形时,将招标文件第四章第6.3条、第6.7条的规定通过系统启动澄清,投标人代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说明回复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开标后的当天(如有特殊情况,请注意项目的更正通知),投标人代表应时刻注意系统的通知,手机保持畅通并及时接听电话,否则,因此错失澄清机会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于可能存在异常低价的情形,建议投标人提前评估其报价的合理性,提早准备相应材料,****委员会启动澄清时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回复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高崎机场北侧重大项目一期系列设计:5.3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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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门市**区**中路518号
联系方式:0592-****260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鹭江道100****中心2305单元
联系方式:156****2283、159****691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谢月丹
电话:156****2283、159****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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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