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贝墩镇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底化提升“以工代赈”项目

审批
广东-河源-和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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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县贝墩镇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底化提升“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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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县贝墩镇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底化提升“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项目编码为:2604-441624-04-01-384944
一、为保障更多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切实发挥以工代赈“赈济”,作用,同步改善农村居民出行条件,推动共同**,同意建设**县贝墩镇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底化提升“以工代赈”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县贝墩镇涉及慎行村、河溪村、树华村、大塘村、新南村、强新村、贝溪村、电光村、武联村、上溪村、下溪村、三多村、南坝村13个行政村
三、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属于农业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涉及农村支路领域,自然村内支路硬化长度10.31千米,硬化面积30940.81平方米以及其他相关附属配套工程建设。
四、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521.58万元,其中:工程费463.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48万元、预备费15.21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你单位申请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400万元,不足部分在本级涉农专项资金中解决。
五、项目招标:对使用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建设的项目,按照《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招投标法》及《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可以依法不进行招标。同意该****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非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方。
六、建设方式:采用“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赈济模式,以“乡镇政府+****公司+当地群众”形式实施,突出群众主体地位,鼓励群众全程参与项目建设与管理。
七、项目业主:****;责任单位:****,负责项目统筹协调、进度监管、质量安全把控及政策落实。
八、劳务报酬:项目要严格按照“发放的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的比例应在40%以上,并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要求贯彻落实,做到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施工队伍。劳务报酬一律采用“一卡通”或银行卡的方式及时按月发放,发放情况在项目所在地镇、村(组)公示公开(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监督。预计发放劳务报酬234.20万元,占该项目中央资金58.55%。
九、务工组织:****、村集体经****公司应优先组织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群体参与工程建设,与务工群众签订规范的务工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报酬标准、发放时间及双方权利义务),并为其购买团体意外险,保障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参与务工人员数量严格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明确的计划执行,确保更多群众受益。
十、请你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落实工程建设条件,使项目早日竣工,发挥效益,请按照批复的估算投资金额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后报我局审核。
附件:**县贝墩镇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底化提升“以工代赈”项目**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26年5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改局、县直有关单位。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监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对使用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建设的项目,按照《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招投标法》及《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可以依法不进行招标。同意该****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非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方。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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