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申报2026年应急管理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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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管理局,各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协会,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全省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发挥地方标准对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支撑作用,根据《****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省地方标准申报指南〉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公开征集2026年应急管理地方立项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单位范围

各设区市、****管理局;****事业单位,各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协会,有关企业等。

(二)申报单位条件

****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应具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经历;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环保、安全事故,无违法失信记录;能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完成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的优先;项目牵头人应从事相关领域的生产、服务、管理或研究工作,具备一定的标准化工作经验。

二、立项范围

(一)立项重点方向

申报项目需严格聚焦“满足地方自然条件、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等特殊技术要求”核心范畴,具备明确的地方适用性与技术必要性,重点围绕以下领域申报:

1.根据国家、省委、省政府重点任务、文件或会议等明确要求完成的地方标准项目;

2.紧扣省委、省政府深化“三个年”活动、打好“八场硬仗”等重点工作,服务全省扩大内需、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综合性应急管理配套标准;

3.支撑我省重点产业链安全发展,赋能“两重”“两新”重点领域的应急管理技术规范、操作标准;

4.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引用标准发生调整更新,或行业技术发展、地方实际需求变化,需优化完善的已发布应急管理地方标准修订项目;

5.标准集中审查、实施后评估结论为需修订的应急管理地方标准项目;

6.针对我省地域特点,解决应急管理产业发展痛点、社会治理难点、民生关注焦点的实用型标准项目。

(二)不予立项情形

1.已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2.涉及工业产品及其检验方法、生产加工、流通的;

3.属于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与认定、评比达标表彰等行政管理性质的;

4.仅约束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内部或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工作要求、管理规范的;

5.可能造成地区保护、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歧视不同市场主体或设置市场壁垒的;

6.被纳入《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禁止事项及其他不予立项的情形。

(三)修订项目申报条件

已发布实施的地方标准若出现以下情况,应申报地方标准修订项目:

1.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引用标准发生调整更新的;

2.行业技术发展、地方实际需求发生变化,原有技术要求需优化完善的;

3.标准集中审查、实施后评估结论为修订的。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申报渠道

本次申报统一通过“秦质享”平台(网址:http://qzx.****.com/index.htm)办理,申报单位登录平台后,通过“标准服务”—“地方标准申报”栏目完成注册登录后,严格按照系统提示规范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申报流程及操作规范见附件2。

(二)申报材料

《**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可在“秦质享”平台下载,申报单位须确保申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信息和遗漏项。其中,“公平竞争承诺”栏目需由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项目主导单位意见”“参与单位意见”栏目需加盖公章,签字盖章齐全后上传平台。

(三)申报审核

省应急管理厅将对照《2026年**省地方标准申报指南》《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及本通知要求,对所有申报项目开展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核查论证,择优通过“**标准在线”****监管局推荐申报。

四、工作有关要求

(一)严把申报质量

各申报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结合我省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研论证,确保申报项目符合法定范围和技术要求,严禁虚假申报、违规申报;起草的标准草案需结构清晰、技术指标科学合理,具备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二)规范项目管理

地方标准项目自立项计划下达之日起,至标准报批稿报送完成,研制总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逾期未完成的,将由系统自动冻结并暂停研制工作。

因技术复杂、调研难度大等客观原因确需延期的,项目承担单位应至少提前1个月,通过“秦质享”****应急管理厅提交延期申请及详细说明,****监管局批准后方可延期。延期仅限1次,最长不超过6个月;未按规定程序申请延期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研制;立项计划下达后,标准名称、主导单位、项目负责人、参与单位等信息不得擅自调整变更,确需调整的,由主导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经省应急管****市场监管局批准后实施。

(三)强化实施应用

项目立项研制后,申报单位需同步谋划标准实施与宣贯工作。标准发布实施后,相关归口管理单位需严格落实“谁提出,谁组织实施;谁归口,谁宣贯推广;谁引用,谁负责”要求,在1年内组织开展首次实施效果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标准复审、修订或废止的重要依据,构建“研制-实施-评估-反馈-优化”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

(四)其他事项

****监管局全年受理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我厅将根据全省应急管理工作实际需求,分批次组织申报审核及推荐工作,确保申报工作有序推进。

五、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王 伟,联系电话:029-****6207

(二)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人:高 元,联系电话:0571-****6972

(****秘书处

联系人:水淼/秦瑛,联系电话:131****6666/187****3659

附件:1.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

2.**省地方标准起草单位操作手册

****

2026年4月17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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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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