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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中期票据承销商选聘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 |
| 有效起始日期 | 2026-05-08 | 有效截止日期 | 2026-05-13 |
| 一、项目概况 | |
| ****受****的委托,对****中期票据承销商选聘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中期票据承销商选聘 |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计划发行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在年度发债计划内择机分期发行。 | |
| 5、预算金额:250.0万元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一)企业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国成立的,具有承销资质的金融机构; 2. 投标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信誉要求 1. 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无行贿犯罪、银保监类重大行政处罚等重大违法记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n)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4年度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缺一不可。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可按实际年限提供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标日期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标书代写 (四)其他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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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6-05-14 17:00:00标书代写 | |
|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网上下载。供应商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及首页“CA数字证书办理”。电子标服务 | |
| 五、响应文件提交 | |
| 1、递交方式:文件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工具”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后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递交。 | |
| 2、递交截止时间:2026-05-29 09:30:00 | |
| 3、递交地点:登录供应商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中心保持一致)。 |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 1、开标时间:2026-05-29 09:30:00 | |
| 2、开标地点: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公共****交易中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公司网站(http://www.****.cn)、****网站(http://www.****.cn)发布公告。 | |
| 八、联系方式 | |
| 1、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 | |
| 地址:**市**区**路66号 | |
| 联系人:路克明 | |
| 联系电话:0532-****0182 |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 名称:**** | |
| 地址:**市**区**南路83****中心1907室 | |
| 联系人:张天华 | |
| 联系电话:0532-****5510 | |
| 九、其他说明 | |
| 1、最高投标限价:承销费率最高不超过0.05%/年,投标总价不超过250万元,投标承销费率、投标总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2、凡有意参加者,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完善信息、搜索该项目进行报名,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成功后,****公司进行阳光平台报名信息确认,并同时将以下资料经彩色扫描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126.com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报名资料扫描件:投标响应函(响应函格式自行设计,应包括:①投标人全称;②投标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手机、电子邮箱、开票信息)、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3、报名时间:从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3日17时00分。 4、投标人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报名,均须在投标报名时间内,逾期报名者或逾期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受理其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6、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