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儿童保健区域装修改造项目硬装建设项目(项目编号:****)一、澄清内容如下:
1、附件“招标人针对本工程的其他要求及品牌”中30、部分主要材料生产厂家及品牌要求调整如下:
| 2、主要材料品牌推荐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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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材料品牌 |
型号及规格 |
| 一 |
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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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抗菌涂料/涂料 |
优威康、巨鲲、蓝熊或相当于 |
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
| 9 |
岩棉抗菌吸音板 |
默梵、菲乐龙、骆能或相当于 |
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
| 10 |
PVC地胶 |
北新(BNBM)、欧德(ARTO)、耐立仕(Nelix)或相当于 |
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
二、补充内容如下:
1、发包人的权利义务
(1)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①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150吨;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较估算量平均下降3%左右。
②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措施: 本项目减量工作遵循“节约**、深化设计、协同组织、优化工艺、闭环管理”的原则,通过分类收集与存放、建筑垃圾就地处置、建筑垃圾排放控制等措施,结合永临结合专篇,在不同施工阶段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2)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①发包人应加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质量控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严禁不合格产品用于施工现场。
②本项目需在可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部位优先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本项目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部位为: 砖胎膜、框架填充墙 ;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比例为:100% (其中杭建工(2025)118号中已明确的可适用部位中使用相应综合利用产品比例应达到100%)。
2、承包人的权利义务
(1)工程渣土长效管理:
①承包人应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合同管理,其中,建筑垃圾运输业务应当委托给本工程建筑垃圾处置证核准确定的运输单位。
②承包人负责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工程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向项目所在地城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在工地出入口做好公示及日常维护工作。
③承包人要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合同履约监管,严格核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对不具备垃圾处置证、准运证、通行证的工程车辆,要及时清退。杜绝运输单位将建筑垃圾运输至非指定消纳场所,确保运输和处置规范。
④承包人应在工地车辆出入口安装运行符合标准的数字化管控设备,并根据****建设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省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建筑垃圾转移电子联单运行管理,落实出场每车(次)识别,并督促运输单位与接纳场地扫码识别,形成正常转移电子联单后,再与运输、处置****运输处置费用。工程结算时,承包人需提供建筑垃圾去向及实际消纳方量情况。
(2)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要求,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方案中应包括明确减量化目标和具体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落实施工合同约定及《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中的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并将减量化措施相关数据归集至**市工程现场智慧监管应用系统。
施工单位应制作并公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公示牌”,公示牌应有具体减量措施和目标数据。
(3)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①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要求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综合利用产品应符合《****建设厅关于**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浙建〔2023]10号)中产品质量标准要求。采购的综合利用产品时应取得该产品生产企业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明,否则不得使用。对不符合合同及设计图纸要求的综合利用产品不得纳入工程结算。
②承包人应加强综合利用产品的施工质量控制,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进行进场检验,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以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承包人承诺按照发包人及设计图纸明确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使用范围及比例进行施工。
三、以上相关措施费用、管理费用、处置费用等由承包人综合考虑包含在投标总报价内。
四、如澄清文件、货物/服务交易公告(代交易文件)涉及解释有冲突的,以澄清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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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