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项目(项目名称)装修装饰及智能化工程(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市**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中心项目 惠数投备[2025]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招标人为****;****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 自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装修装饰及智能化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装修装饰及智能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 **省**市**区水澄路与尤家旦浜交叉口东北侧
2.3 建设内容: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装饰、水电安装、暖通及智能化等工程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总建筑面积约37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1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137.39平方米),建筑最高高度23.85米,建筑物层数(最大):3层,单跨跨度(最大):12.9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36257.39平方米;其中装修装饰工程约3950万元,智能化工程约430万元,暂列金额约420万元。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4800.0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装饰、水电安装、暖通及智能化等工程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 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否
2.9 工期: 90 日历天
2.10 ****政府采购工程: 否
2.10.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2023年05月08日以来投标人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1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类似工程金额以施工合同上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为三年,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上须发包人(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以上材料缺一不可,上述材料均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信息为准。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2023年05月08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自 2024年05月08日 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5年05月08日 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标书代写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资质;(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在职员工;(4)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6)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7)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本工程招标公告3.4条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8)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缴纳。特别提醒:若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请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点击保存按钮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公司)。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05月08日16时30分 至 2026年05月13日23时59分 。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市公共**交易平台 。电子标服务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02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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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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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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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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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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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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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开****科技园E区E4幢13楼、**市梁青路56号(建工大厦)7-9楼 、**省**市**区堰新路333-2号1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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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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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雪浪街道锡南路128号三楼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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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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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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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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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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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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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2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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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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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9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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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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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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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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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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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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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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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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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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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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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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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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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市****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0-****1702
10.3 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