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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 ||||||||
| 项目名称 | **省**市**县宁姜乡新江村、汤池镇佰大街村、胜利乡二龙村、 平洋**洋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平洋**洋村管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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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 | **** | |||||||
| 项目批准文件及文号 | ****改革局文件(文号:泰发改字【2022】23号) | |||||||
| 主要建设内容 |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
| 招标项目 | 序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拟交易场所 | 投资估算(万元) | 备注 |
| 1 | **省**市**县宁姜乡新江村、汤池镇佰大街村、胜利乡二龙村、平洋**洋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平洋**洋村管网项目 |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公开招标 | 2026年6月 | 齐****交易中心 | 483.082756 | ||
|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按照《****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已更换资质,则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且未在**省公共**交易网-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记录(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均须依法缴纳)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 标书代写 4.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满足《**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同时承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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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