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341线新丰马头铁帽山至岭头段灾害防治和灾毁修复工程

审批
广东-韶关-新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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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投审〔2026〕51号

****关于省道S341线**马头铁帽山至岭头段灾害防治和灾毁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事务中心:
《关于请求对省道S341线**马头铁帽山至岭头段灾害防治和灾毁修复工程进行立项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政府第十六届九十六次常务会会议精神和****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提高人们出行安全感,降低事故发生概率,保证行车和沿线居民出行的安全,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马头镇岭头村S341线。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全长13.108公里,综合实施坡面清理与挖方,**路堑挡土墙、路肩挡土墙、人字形骨架、方格网植草防护、排水设施,重建路面、涵洞、安全设施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18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274.99万元,其中:工程费1159.76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用18.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6.38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上级资金**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七、项目工程招标工作请严格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
八、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优化设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

2026年5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政府、县财政局、****运输局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发改委印发《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说明如下: 该项目**工程达到公开招标的标准,采用全部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该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没有达到法定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可以不采用招标方式;其他费用包括: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设计文件审查费等。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