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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次“******社区)”
初核结果的公示
****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次“******社区)”复核的通知》(渝普法办〔2026〕4号)要求,****对2个“******社区)”进行了初核。经初核,现对拟保留的****岸****社区、****花园****社区2个“******社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8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建议,请向****实名反映。反映问题须客观公正,有明确具体的内容,具体的联系方式,便于调查核实,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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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8日
(区司法局联系人:谭志;联系电话:023--****9340、136****1483;联系地址:****岸区广福大道12****中心B区1号楼19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