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 (项目建设单位)建设的 ****开发区****处理厂排**航标维修项目 (项目名称),由招标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于2026年4月30日在 ****开发区徐福大道988号经开大厦308开标室 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249800 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交****保障中心**航标处 投标报价: 262000元
评标纪要:****开发区****处理厂排**航标维修项目于2026年4月30日14:30****经济开发区徐福大道988号3楼会议室公开开标。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公司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但是商务技术文件中未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书面询标,该投标单位确认情况属实。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资格审****委员会一致认定该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后续评审。因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根据《招标文件》中 评审过程中,当有效标不足三家时,****委员会认为剩余有效投标的投标报价仍然具有竞争性,本次招标有效,评标继续进行;****委员会认为剩余有效投标的投标报价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则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规定,且******公司的投标报价为次低价,****委员会一致认定剩余有效投标的投标报价仍然具有竞争性,本次招标有效,评标继续进行。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 2026 年 5 月 6 日始1个工作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标单位: ****
联系电话: 0580-****359
代理机构: ****
联系电话: 0580-****677
**** (项目建设单位)
2026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