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盘克镇潘村村垃圾临时转运点建设项目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 联系人 | 贺苗 | 联系电话 | 138****2524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6-05-09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6-05-11 18:00:00 |
| 采购单位 |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 1 | 盘克镇潘村村垃圾临时转运点建设项目 | **** | 工程-施工 | 400323.79(元) |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盘克镇潘村村垃圾临时转运点建设项目,****改革局以宁发改[2026]8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通过**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三家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企业作为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盘克镇潘村村垃圾临时转运点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
3、建设地点:盘克镇潘村村
4、建设内容:该项目在盘克镇潘村村畔子组**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拉圾临时转运点1处,0.5m厚的三七土场地1217m2,宽4m、高2.7m的铁艺大门1座,2.5m高围墙94m.1.2m高围墙56米,土方平整1865m2,砖护坡49.2m。
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6、招标控制价:400323.79元
7、计划工期:15日历天;开工日期:2026年5月16日;竣工日期:2026年5月30日。
8、质量目标: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加急标书代写
5、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市公共**交易诚信承诺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4.1****托代理机构通******中心网站“**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4.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09日8时30分至2026年05月11日18时00分登****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进入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6年5月11日18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于竞价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加急标书代写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盘克镇南街18号
联系人:豆龙
联系电话:150****7554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董志镇**东**侧惠风尚院7幢7-2单元2015室
联系人:贺苗
联系电话:191****1699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