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揭榜领题”工作的通知》 (烟人社函〔2026〕6号)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6年度**市“揭榜领题”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承训机构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市康养生活服务培训
2.职业工种:养老护理员
3.结业考核方式:第三方评价
4.培训规模:养老护理员100人
5.培训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1.**市范围内依法批准认定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财务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良好;具有稳定、可靠的经费保证;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
3.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场所;具有满足开展培训所需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等;
4.遵守国家、省、市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规定开展培训工作,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报名:
1.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
2.因违法违纪受到相关部门查处的;
3.存在违规转包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
4.培训机构法人或实际负责人存在个人严重征信问题的;
5.发生重**全责任事故、教育事故和其他重大事件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组织程序
(一)机构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8日—5月14日,逾期提交申报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2.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市“揭榜领题”培训项目申报表》(附件2)、承训工种基本情况表(附件3)。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以及行政部门核发的办学许可证等有效证明材料。
(3)法人身份证
(4)申报承训职业(工种)对应的教学场地、实训设施设备实景照片及清单。有培训场地,自有场所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租用场所的,需提供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教学场所应达到300㎡以上。
(5)培训师资、项目管理人员学历证明、职称证书、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材料。每个培训项目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2名以上实习指导教师,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基本条件。
(6)就业指导、创业服务团队人员信息及服务方案。
(7)全套教学管理资料,包含培训班期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授课安排、专用教材、结业考核实施方案等。
(8)学校规章制度。提供开展培训的教学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制度。
(二)材料要求
所有申报材料须保证真实、合法、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并以纸质资料(加盖公章)报送******服务中心培训科。
(三)承训机构确定
****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新报名的资格初审合格的承训机构进行实地评估;对于已纳入**市2026年度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且符合本次“揭榜领题”要求的机构免予评估。根据资格初审、实地评估等情况,择优确定拟承训机构,并向社会公布培训机构名单。
四、项目有关要求
(一)补贴标准及课时要求
培训项目补贴标准及课时,按照《关于公布**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指导目录及补贴标准的通知》(烟人社字〔2025〕80号)有关要求执行。理论知识原则上不超过总课时的30%。
(二)项目完成时间
2026年10月30日前,须全面完成项目培训工作。
(三)项目绩效
培训后取得技能等级证书比例达到每班期培训人数60% 以上,且培训后 6个月内实现就业人数占每班期培训合格人数的比例达到 50% 以上。
五、项目验收
项目结束后6个月内,****、市财政局及时组织力量对项目培训过程及绩效目标进行验收评估,出具并报送验收评估报告。
六、资金保障与拨付
(一)资金保障。 项目所需培训补贴资金从市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资金中列支,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规定执行。
(二)补贴拨付。达到项目绩效目标,且培训过程符合规定要求的,按照培训后实际获得证书人数拨付培训补贴;未达到项目绩效目标,但培训过程符合规定要求的,根据培训后实际获得证书人数、按照补贴标准的80%拨付培训补贴。
七、其他
联系电话:0535-****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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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