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城市更新条例立法调研第三方咨询项目(重新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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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地点:**市-**区 所属行业:其他服务业

自治区城市更新条例立法调研第三方咨询项目(重新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6-FYHC(YC)-05

2.项目名称:自治区城市更新条例立法调研第三方咨询项目(重新招标)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预算金额:人民币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6.最高限价:人民币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7.采购需求清单: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城市更新工作的安排部署,已提请将《**回族自治区城市更新条例》立法调研列入2026年人大立法调研计划。为此,拟开展深入全面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及《条例》草案,并全过程跟进立法工作,为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7.1技术要求

7.1.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自治区的相关要求,开展《**回族自治区城市更新条例》立法调研,并全过程跟进立法工作。

7.1.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梳理国家和地方层面的政策要求,形成专项调研报告,在理清现状的基础上,分析当前面临的困难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7.1.3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形成《**回族自治区城市更新条例》草案报批稿、起草说明、立法依据表和参阅材料汇编等成果。

7.1.4配合开展审议期间的修改工作。

7.1.5若无特殊情况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本服务项目的服务人员。

7.1.6保障该项目工作用车,包括项目开展调查和验收工作所需的车辆,配备的交通工具数量须满足相应工作阶段需求。

7.1.7项目人员自备符合工作要求的笔记本电脑等办公设备。

7.1.8本项目若涉及保密数据,供应商应当做好保密工作。

7.1.9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提交的全部文件不会侵犯其他任何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

7.1.10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和成果,为本项目研究的资料、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采购人所有。

7.1.11成交供应商有责任对涉及项目的重要信息进行保密,有关的信息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因为项目的开展需要向第三方提供资料,必须提前得到采购人批准。若因供应商泄密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7.1.12成交供应商应在国家法律法规、合同和各种约束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

7.1.13成交供应商服务工作中应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执行业务,并对成果承担相应责任。

7.1.14成交供应商选派的人员要具有过硬的供热及法律专业知识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经验,并确保技术人员的配备和到位,确保本项目工作质量。

7.1.15成交供应商应按需组织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专家(包含但不限于法律专家、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城市更新专家、汉语言文学专家等)对《**回族自治区城市更新条例》修订草案进行编制论证。

7.1.16成交供应商选派的人员如工作人员因违法、犯罪、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等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更换人员,供应商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上报采购人,所更换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成交时所承诺的条件,且必须经过采购人的同意。

7.1.17成交供应商应具有城市更新、法律知识讲座或培训经验,以便于《**回族自治区城市更新条例》实施后,根据采购人需要开展辅导讲座或培训工作。

7.1.18成交供应商为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选派1名专业人员驻点采购人办公地点开展工作至项目通过验收。

7.2成果交付

7.2.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梳理国家和地方层面的政策要求,形成专项调研报告,在理清现状的基础上,分析当前面临的困难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7.2.2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形成《**回族自治区城市更新条例》草案报批稿、起草说明、立法依据表和参阅材料汇编等成果。

7.2.3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城市**城体检省级评估体系的政策建议及初稿。

7.2.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自治区的相关要求,开展《**回族自治区城市更新条例》立法调研,并全过程跟进立法工作。

7.2.5配合开展审议期间的修改工作,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有关成果的纸质版、电子版。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记录;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1.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关证明资料;

1.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资料;

1.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或相关证明资料。

2.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司****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投标供应商拟派律师必须职业道德良好,执业以来任意年度考核不得为不称职,在司****协会均无不良执业记录(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3投标供应商在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协会的行业处分,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律师在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协会的行业处分(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送至**市**区恒泰商务大厦9楼进行报名并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2.方式:线下领取

3..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6年5月19日下午14:30分(**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标书代写

2.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回族自治区**市**区长**路街道盈华商厦B座17层)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5月19日下午14:30分(**时间)

2.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回族自治区**市**区长**路街道盈华商厦B座17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文化西街69号

联系人:城市建设处

联系电话:0951-****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恒泰商务大厦9楼

联系人:关宁娜

联系电话:183****9835

代理机构:****

2026年5月8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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