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杭埠河大道和汤家汇路交口东南角污水管道塌陷修复工程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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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杭埠河大道和汤家汇路**东南角污水管道塌陷修复工程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谈判

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8日

谈判日期:2026年05月08日

杭埠河大道和汤家汇路**东南角污水管道塌陷修复工程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名称:****

地址:**省**市**区**路50****广场B-办1602

报价:人民币 贰拾陆万陆仟陆佰陆拾陆元陆角陆分(266666.66元)

服务期:3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业主单位:****

地 址:**省**市**县上派镇人民西路与合铜路交叉口

联系人:戚工

电话:173****3004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7-1室

项目负责人:汤工

联系电话:0551-****5007

公示时间:2026年05月08日-2026年05月11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候选人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7-1室,联系电话:0551-****5007。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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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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