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民政厅、财政厅《**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桂民发〔2026〕2号) 文件精神,规范有序为我县符合条件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优质、安全、便捷的养老服务,保障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落地见效,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合法资质、服务规范、信誉良好的养老服务机构,承担我县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及消费补贴相关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养老服务相关资质,能够为我县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机构养老、居家社区养老等服务,符合国家及自治区养老服务****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养老服务机构。
二、遴选基本条件
(一)提供机构服务的养老机构(长期服务、喘息服务、日间托养)
1.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承诺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要求;
2.具有收住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能力(是指具备足够的护理型床位,采取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或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签约**等方式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3.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全事故或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信访事件;
****社区****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喘息服务、日间托养)
1.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括养老服务;
2.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
3.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三)符合国家及自治区养老服务****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1.可提供生活照料、康复训练、护理服务、辅具租赁、上门探访、健康管理服务的家政、护工、物业等各类型企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括养老服务。
3.遵守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自愿参与、信誉良好,服务流程规范、收费合理透明。近一年内无重**全责任事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失信惩戒信息。
4.拥有稳定的服务团队,护理人员、照护人员具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培训合格证明,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
5.县民政局根据工作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机构,可自愿向****提交以下所需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PDF格式,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发到邮箱:****@163.com。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存备份。
1.具备相应类别资质的工商注册证书、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信用中国查询下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4.《**县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机构申请表》(附件1);
5.《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名册》(附件2),附相关人员身份证、护理员资格证或培训合格证、劳动合同等复印件;
6.《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附件3)。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2026年全年。
2.申报地点:****中心2楼251室。
五、其他事项
1.申报结束后,县民政局将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选取符合要求的机构开展服务。
2.申报机构应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3.入选机构须严格执行桂民发〔2026〕2号文件及我县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开展服务、如实核销消费补贴、接受监督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服务资格。
咨询电话:0774-****322
附件1:**县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机构申请表
附件2: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名册
附件3: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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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