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市、****建设局,****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整治,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厅党组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聚焦串通投标等违法问题,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两家公司因串通投标被列为建筑市场严重失信主体案
(一)基本情况
****园区下十里铺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北侧雨污水管网配套工程、****总局****税务局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和城**曹家寨、先进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司、******公司在上述3个项目投标时标书上传IP一致。
(二)查处过程
项目所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现上述问题后,立即启动核查程序。经对招标资料、投标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并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围标串标分析平台监测,******公司、******公司在上述3个项目投标时标书上传IP一致。经调查问询,上述2家企业对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认定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认定上述2家企业在3个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
(三)处理结果
上述涉事企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之规定。项目所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公司及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公司及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分别累计处142287.37元罚款。****建设局根据《**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将******公司、******公司列为建筑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取消其24****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活动资格。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的串通投标案
(一)基本情况
****建设局在监督检查时发现,共**基层家属院城镇危旧房改造建设项目勘察标段一公开招投标时,投标单位****与****公司投标文件载明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均相同,并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围标串标分析平台监测分析,案涉项目招投标数据异常指标较高,涉嫌串通投标。发现问题后,移交****建设局核查处理。
(二)查处过程
****建设局针对发现问题组成执法调查组,对****和****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分别进行了调查询问,经调查询问,****、****公司在案涉项目投标时,均委托非本单位的同一外围人员办理投标事宜,以致2家公司投标文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相同。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认定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建设局认定上述2家企业在案涉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
(三)处理结果
上述涉事企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之规定。****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及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公司及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分别累计处3055.5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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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