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伙房干货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 福****商贸大道16号倪世物流园一层E29 | 486,000.00元 | ****伙房干货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总价):486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伙房干货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类(****)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伙房干货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 伙房干货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 包含干货副食品类供应、包装、配送及售后服务等 | 中标人应对采购的物资按国家或采购文件有关标准进行配送,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按采购人要求将采购物资进行分包、单独包装、加工,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对所提供的采购物资提供“三包”,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实行包换、包退。 | 本项目服务期为自采购人通知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中标人须派固定车辆和司机负责送货上门,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时,在上午8点00分或按照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和要求前送达所需货物(具体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 项 | 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且为有效期内的安全卫生产品,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关于用餐的标准要求进行供货等。 | 486,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阮鑫 |
| 评审专家: | 叶玮、郁华、林秀华、庄礼瑜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管理局代理服务费有关规定执行。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50万元(含)以下1.0%;50-100万元以下0.9%;100-500万元以下0.5%;500-1000万元以下0.2%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评标时中标人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据实结算下浮率的计算依据,因此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108万元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银行转账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缴纳代理费账户信息:开户名:****;开户行:****银行****公司**中亭街支行;账号:****2226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伙房干货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0.9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性审查:章鱼鲜生(******公司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中型企业,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1.3第④点“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要求,故其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其余各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符合性审查:各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3.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根据有效投标人报价情况从低到高排列,****超市有限公司和****投标报价并列第一,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6第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的规定,****委员会确认****为第1中标候选人。
4.中标人为:****,中标下浮率:55.00%。本项目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评标时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下浮率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预算金额(****000元)。本项目预算金额为预估金额,具体以供货期限内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为准,采购人不承诺保底采购量。若合同期满或在合同期内采购总金额已经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供货期限届满)。
5.中标人服务费转账完可至我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和开服务费发票,开票信息发送至邮箱:****@163.com。
6.未中标的投标人可至我司领取其本投标人的落标通知书(排序告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内厝镇官**路1号
联系方式:0592-****201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杨桥中路柳桥巷10号陆庄庭苑4#楼13层北区
联系方式:0591-****1017/****8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瑞芳、林艳梅、郑应辉、吕钟华、李智红
电话:0591-****1017/****8911
****
2026年05月08日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