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花国际机场、**荷花国际机场国际商业区免税店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黄花国际机场、**荷花国际机场国际商业区免税店经营**项目已****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经营管理权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黄花国际机场、**荷花国际机场国际商业区免税店经营**项目。
标段一:**黄花国际机场T3航站楼国际商业区免税店经营**项目
标段二:**荷花国际机场进出境免税店经营**项目
2.2 项目情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标段一:**黄花国际机场
因**黄花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商业区出境免税店经营合同将于T3航站楼正式投用之日到期,同时,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关税〔2026〕2号),**机场获准新设1家口岸进境免税店。依据《口岸出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财关税〔2019〕15号)、《口岸进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财关税〔2016〕8号)以及《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免税店政策支持提振消费的通知》(财关税〔2025〕19号)等有关规定,现对**黄花国际机场T3航站楼国际商业区免税店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
具体位置:**黄花国际机场T3航站楼国际出发厅、国际到达厅内。
招标面积及招标范围:共2558.62㎡。根据口岸出境、进境免税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免税店政策支持提振消费的通知》(财关税〔2025〕19号),国际商业区出境免税店规划面积1075.53㎡,进境免税店规划面积195.82㎡,进、出境免税店经营面积由招标人与经营主体协商确定后,再由经****海关核准。除上述免税店经营面积外的其他场地,允许用于机场其他配套商业用途,如其他商品零售、餐饮服务等。所有场地的经营须严格遵****海关、行业等相关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并符合招标人的整体规划方案。
| 商铺编号 |
位置 |
面积(㎡) |
备注 |
|
| 1 |
**** |
L1层大厅 |
195.82 |
由招标人与经营主体协商确定后,再由经****海关核准。 场地物业条件以实际交付为准。 |
| 2 |
L3-INT-R02 |
L3层大厅 |
163.26 |
|
| 3 |
L3-INT-R03 |
L3层大厅 |
192.13 |
|
| 4 |
L3-INT-R04 |
L3层大厅 |
187.52 |
|
| 5 |
L3-INT-R05 |
L3层大厅 |
182.13 |
|
| 6 |
L3-INT-R07 |
L3层大厅 |
81.76 |
|
| 7 |
L3-INT-R08 |
L3层大厅 |
190.09 |
|
| 8 |
L3-INT-R09 |
L3层大厅 |
186.83 |
|
| 9 |
L3-INT-R10 |
L3层大厅 |
182.53 |
|
| 10 |
L3-INT-R11 |
L3层大厅 |
163.26 |
|
| 11 |
L3-INT-F01 |
L3层大厅 |
106.26 |
|
| 12 |
L3-INT-F02 |
L3层大厅 |
106.26 |
|
| 13 |
L3-INT-F03 |
L3层大厅 |
264.59 |
|
| 14 |
L3-INT-F04 |
L3层大厅 |
356.18 |
|
| 合计 |
2558.62 |
|||
标段二:**荷花国际机场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关税〔2026〕2号),**机场获准新设1家口岸进境免税店。依据《口岸出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财关税〔2019〕15号)及《口岸进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财关税〔2016〕8号)等规定,现对**荷花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商业区进、出境免税店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
具体位置:**荷花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到达厅、国际出发厅内。
招标面积及招标范围:本标段招标范围为进境免税店点位1个、规划面积49㎡,出境免税店点位1个、经营面积94.25㎡。进、出境免税店经营面积由招标人与经营主体协商确定后,以海关核准面积为准。
| 序号 |
商铺编号 |
位置(㎡) |
面积(㎡) |
备注 |
| 1 |
GS-5 |
国际到达厅 |
49 |
具体面积和物业条件以现场实际交付为准 |
| 2 |
GS-2 |
国际出发厅 |
94.25 |
|
| 合计 |
14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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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经营期限:
标段一:经营期10年(合同期包括装修期和经营期,装修期自场地移交之日起开始计算,至**黄花国际机场T3航站楼投产之日(具体投产日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的前一日止;经营期自**黄花国际机场T3航站楼投产之日(含)起算10年。)
标段二:经营期10年(合同期包括装修期和经营期,装修期自场地移交之日起30天(含)内;经营期自装修期届满之日的次日(含)起算10年。****总署批准经营之日晚于装修期届满之日,****总署批准经营之日的次日(含)起算10年)。
2.4 质量要求: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及招标人要求。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 标段划分要求:2个标段。
2.7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书,并提供工商信息查询单或工商部门相关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须为《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关税〔2026〕2号)第四条列示的有资格参加招投标的、经国务院批准具有免税品经营资质的企业;(提供经国务院批准具有免税品经营资质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近三年(2023-2025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最新年度报告尚未出具,则提供向前顺延三年的报告及报表。
3.4 投标人信誉:
(1)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状态,责令停业阶段或破产状态。****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内。(提供相关网页的完整截图);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格式自拟的投标人股东构成表及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6年5月9日9时00分到2026年5月14日17时00分(**时间);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并核验通过后,将通过上述邮箱回复招标文件费转账账号。投标人须使用本单位对公账户或授权账户足额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款项到账后,通过该邮箱向投标人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银行转账及到账确认时间,转账及到账手续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投标人发送上述报名资料的邮箱,视为投标人确认该邮箱为本项目唯一指定联系邮箱,后续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的所有项目往来文件、通知、澄清、答疑等均通过该邮箱进行,投标人不得擅自变更。因投标人擅自变更联系邮箱、填写信息错误、未及时查收邮件等自身原因,导致未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项目信息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招标人可以修正招标方案或重新组织招标。
4.5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10时00分,地点为**湘江新区**红街道旺龙路136号万为科技产业园2号栋一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标书代写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6.2开标地点:**湘江新区**红街道旺龙路136号万为科技产业园2号栋一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服务网》(http://www.****.cn/)、****集团官网(https://www.****.cn/)上发布,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县机场大道289号
联系人:王女士、周女士、朱先生
电话:188****7110、188****0282、177****881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湘江新区**红街道旺龙路136号万为科技产业园2号栋二楼
联系人:汪瑞芳、王彩玲、李强、冯建军、于蓉
电话:0731-****2175、193****2753
电子邮件:****@qq.com
监督单位:****监管局、财政厅税政法规处、招标人纪律检查室,监督电话:0731-****5209、0731-****5043、0731-****1543。
9.本项目接收异议方式如下
9.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9.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9.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地点,联系方式:汪女士 0731-****2175、193****2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