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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010MABKYUBC0X | 建设单位法人:杨志 |
| 范婷婷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 |
| 128 团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位于 128 团 4 连境内 |
| 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 128 团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 128 团 4 连境内 |
| 经度:84.****97222 纬度: 45.****5000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05 |
| 师市环审〔2022〕3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8720 |
| 134 | 运营单位名称:**** |
| ****9010MABKYUBC0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天启环安****公司 |
| 916********184872J | 验收监测单位:**锡水****公司 |
| ****0100MA77QU7E95 | 竣工时间:2023-09-03 |
| 2023-10-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3-12-01 |
| 2024-07-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06870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规划交流侧容量为 100 兆瓦,直流侧容量为 117 兆峰瓦,同期建设 1 座 110 千伏升压站、15 兆瓦/30 兆瓦时储能系统、 进场道路及检修道路。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为**工程,建设交流侧容量为 100 兆瓦,直流侧容量为 117 兆峰瓦,同期建设 1 座 110 千伏升压站、15 兆瓦/30 兆瓦时储能系统、 进场道路及检修道路。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光伏发电 | 实际建设情况:光伏发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运营后,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电场强度≤4000伏特/米;磁感应强度≤100微特斯拉),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效率不低于75%)后经专用烟道送至屋顶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小型饮食业单位限值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用于生态恢复的污染物排放限值”C级标准要求后,灌溉季用于场区绿化,非灌溉季储存于防渗集水池中;光伏组件清洗废水沿板面直接落入光伏组件下方,自然蒸发。 (四)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进行消声、减振处理,确保光伏区及升压站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废变压器油经专用容器收集与废铅酸蓄电池分区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光伏组件和磷酸铁锂电池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转运站。 | 实际建设情况:(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运营后,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电场强度≤4000伏特/米;磁感应强度≤100微特斯拉),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效率不低于75%)后经专用烟道送至屋顶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小型饮食业单位限值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用于生态恢复的污染物排放限值”C级标准要求后,灌溉季用于场区绿化,非灌溉季储存于防渗集水池中;光伏组件清洗废水沿板面直接落入光伏组件下方,自然蒸发。 (四)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进行消声、减振处理,确保光伏区及升压站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废变压器油经专用容器收集与废铅酸蓄电池分区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光伏组件和磷酸铁锂电池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转运站。 (二)本项目不设人员值守,因此不设置食堂。无须设置油烟净化器 (三)本项目不设人员值守,不设置给排水。因此不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四)本项目选用低噪声型的机械设备及环保达标低噪低振动变压器,依照设计及环评要求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减振措施。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施工垃圾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运营期本项目为无人值守站,因此本项目为无人值守站,不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变压器油8~10年更换1次,废变压器油更换后由**泰泽嘉业****公司清运处置,不在场内暂存;废变压器油定期经滤油机过滤,过滤后的油渣附着在滤膜上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由**泰泽嘉业****公司清运处置;废铅蓄电池更换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泰泽嘉业****公司清运处置;废光伏组件不属于危险废物,由厂家更换后综合利用; 本项目设置一处危险废物贮存点,为独立式彩板结构,面积约4m2。 |
| 本项目主要存在的变动为: (1)占地面积:验收阶段永久占地为****429.5m2,实际施工临时占地采用“永临合一”的方式,临时占地不单独新增占地为0m2。验收阶段来看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和总占地面积较环评阶段面积均减少。占地面积的减少,减少了扰动土壤、地表和项目区域生态。不属于重大变动。 (2)储能系统总容量:环评阶段储能系统总容量为15MW/30MWh,实际建设为15.525MW,较环评阶段储能总容量增加0.525MW,增大部分占总容量3.5%,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本项目贮存能力增大未超过30%及以上,不会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经判定,不属于重大变动。 (3)运营:升压站设计阶段设计为“人员值守站”,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提高智能化控制,节约人员成本,保障设备运行稳定和可靠性升压站建设为“无人值守站”,远程网络监测控制升压站,光伏阵列区定期人员巡检光伏板情况;升压站有人员每日例行巡检升压站范围内的设备设施。设计变更见附件四。 (4)废气:设计阶段设员工食堂,因此设置油烟净化器;实际建设为无人值守站,建设单位招聘当地村民进行日常维保,工作人员都是当地民众,巡检时间短,完成工作即可回家用餐,因此取消员工食堂,无需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5)废水:设置阶段设污水一体化设备用于工作人员生产生活;实际建设为无人值守站,巡检时间短,无需在站区内设置给排水,因此无须设置污水一体化设备。 (6)事故油池:设计阶段事故油池为30m3,实际建设35m3,优于环评。 (7)生活垃圾:设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实际本项目为无人值守,不会产生生活垃圾。 (8)危废贮存点:设计阶段建设一处面积30m2危废贮存点,废变压器油和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实际变压器油8~10年更换1次,废变压器油更换后由**泰泽嘉业****公司清运处置,不在站内贮存;废铅酸蓄电池更换后收集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由**泰泽嘉业****公司清运处置;废光伏组件不属于危险废物,由厂家更换后综合利用。本项目设计一处4m2危险废物贮存点,独立彩板结构,置于升压站东北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六)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强化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 宣传和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 措施,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噪声污染、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施工结束后 及时恢复施工迹地。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建立健全各 项环保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避免事故发生,引发环境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六)本项目现已完成施工,正式运营,临时用地已完成恢复。验收监测表明项目噪声、电磁辐射等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施工迹地已完全恢复。 施工期对生态影响是存在的,但也是短期的、阶段性的、可恢复的,非持续性的。目前植被已基本恢复。 (七)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在编制。事故油池、危险废物暂存间能够满足相关防渗要求。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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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设置事故油池容积30m3 | 事故油池容积35m3 |
| 1 | 设置危废暂存间 | 本项目设置一处危险废物贮存点,为独立式彩板结构,面积约 4m2。 |
| 1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避免事故发生引发环境污染。 | 本项目事故油池、危险废物暂存间能够满足相关防渗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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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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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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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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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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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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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