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车辆段现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处置项目由公开招标转为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类别 |
废物代码 |
最高限价(元) (不含税价) |
代理商投标 (接受/不接受) |
| 1 |
废活性炭 |
HW49 |
900-039-49 |
18500.00 |
不接受 |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中标后必须开具国家规定适用税率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
3.3投标人需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经营范围与所投包件中待处置废物的类别一致。
3.4存在以下行为的投标人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3.4.1 ****商行****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投标截至日前****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如用户需求书有要求)。
3.6其它投标人资质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四、报名方式及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获取
4.1 符合资格的企业,请于2026年5月13日18时分前以线上方式确认参与项目谈判。
4.2获取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的时间期限: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3日18时。
五、报价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5.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2026年5月20日14时30分(**时间),****车辆段材料科2楼会议室 。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5.3 已报名供应商放弃响应的,应在谈判截止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函告采购机构。
5.4 如无书面放弃函无故缺席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视情节予以扣除其报价保证金****集团公司采购活动的处罚(处罚期不超过三个月)。
5.5 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予以扣除其报价保证金****集团公司采购活动的处罚(处罚期不超过三个月)。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6年5月20日14时30分(**时间),****车辆段材料科2楼会议室。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
七、联系方式
7.1 采购机构名称:********车辆段
采购单位地点:**省**市**区沙井驿436号
联系人:马文龙
联系电话:0931-****800
传真:0931-****800
邮箱: ****@foxmail.com
段纪委监督电话;0931-****955
****物资部监督电话:0931-****618
****纪委监督电话:0931-****889
7.2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项目需求具体详情可向采购人(专业主管)部门了解。
采购人:********车辆段
联系人:马文龙
联系电话:0931-****800
7.3谈判采购公告的发布媒体为:
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
********车辆段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