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室托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务室托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新站区**新**路金辉悦府14栋121-122号
成交金额:壹拾伍万陆仟元整(15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医务室托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现有在校学生约4500人,教职工及其他服务人员约500人。校医务室位于校园内,建筑面积约100㎡;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按采购需求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按采购需求要求的标准完成各项服务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谢正秀、陈慧、常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地址:**省**市**区大别山路78号,联系电话:0564-****124。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大别山路78号
联系方式:0564-****1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锦成国际2号楼一单元31楼3104室
联系方式:0564-****7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0564-****712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