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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公开信息来源 | 中国政府网 |
| 公开日期 | 2026-05-08 | 文号 | 国函〔2026〕38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一、同意自即日起在**市暂时调整实施《****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 | ||
****政府、司法部:
你们关于在**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自即日起在**市暂时调整实施《****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
二、****政府、司法部等有关部门要根据上述调整,及时对本市、本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三、国务院将根据上述调整实施情况,适时对本批复的内容进行调整。
附件:国务院决定在**市暂时调整实施的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目录
国务院
2026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国务院决定在**市暂时调整实施的
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