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拟处置一批已达报废标准的防汛物资(详见附件)。参照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管理局网站和公众号面向****公司提供资产回收处置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6年3月6日,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对一批防汛物资进行报废处置。我中心计划先处置其中权属清晰、达到报废要求的39项3152件防汛物资,主要为救生圈、救生衣等,全部已达报废年限。经韶****事务所对该批报废资产进行评估,该批固定资产残值为3030元。参考韶财〔2023〕39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进行处置。
二、现场查看
1.因涉及报废资产数量内容较多、较零散,建议有意向****中心了解,以便作出准确判断。
2.现场查看时间:2026年5月8日—12日。
3.地点:**省**市**区十里亭镇碧亭路33号
三、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承接主体机构或组织注册成立的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废旧物资回收的相关资质。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服务商。其他相关资质符合韶财【2023】39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需对项目进行整体报回收价,且报价不得低于评估残值3030元,低于视为无效报价。
2.提交报价时间:2026年5月15日17:00截止。(通过邮寄方式报送的,以寄件送达之日为有效送达)。
3.申请人根据市场行情报价,填写附件《报名表》及《报价表》(A4纸加盖公章),价格一经盖章确认不得修改。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废旧物资回收资质证明、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2026年内)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整理成册,一式叁份,通过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到指定地址(具体地址:**省**市**区西****管理局二楼,联系人:冯先生,0751-****488)。
五、选取方式
1.参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韶财【2023】39号)文件规定,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若最高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入选者;若最高价者放弃,则第二价高者入选,以此类推。我中心会以电话、邮件等方式中标人,未中标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
2.服务供应商确定后,须按报价金额先支付款项(采取对公转账方式),待款项到位后再清运报废的防汛物资。(注:其中涉及运输、税费以及其他所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其他要求
1.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约**期开始落实满足所有项目需求的具体工作,如不能按需落实,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2.项目联系人:冯先生,联系电话:0751-****488。
3.其他未尽事宜****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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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