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 **加工车间
询比(非物资类)采购公告
一、检测监测项目:**加工车间环境监测
二、项目实施说明:
1、甲乙双方在分析监测中保持技术沟通,确保整个监测环节符合国家实验标准要求。
2、检测结果于采样完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的监测报告。
3、服务期限: 单次 。
4、检测时间:按照甲方安排,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需提前1天通知乙方)。
交货期限:检测结果于采样完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的监测报告。
三、合同履约:
1、乙方自愿作为甲方的委托监测机构,有义务配备有资质的监测人员和相应的检测设备,依据相应的监测标准和程序开展委托监测业务,需保质完成甲方交付的监测。
2、如测试因其它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正常进行,乙方应在24小时内向甲方反馈,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仅对实际项目负责,乙方需按照甲方委托单要求内容进行测试,出具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保证与所测试的原始数据一致。
4、检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测试,监测结果以书面具有CMA认证的检测报告+电子版形式交付甲方,乙方应出具准确可靠的监测报告。
5、乙方所出具监测报告对甲乙双方约定监测项目负责。
6、监测结果以双方约定方式告知甲方。
四、支付方式:完成检测并出具监测报告后,向甲方提交合同金额的合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监测费用。
五、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
2.信誉要求:必备
(1)谈判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谈判供应商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谈判供应商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集团、陕钢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
地 址:**市**镇煤专线
联 系 人:张江龙
联系电话:130****6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