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主要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施工。
(二)采购项目预(概)算:357757.22元
(三)项目地址:**区塔岭南路行署大院附近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承诺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承诺函;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赣建城镇[2021]19号文,**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登记单位应配合**省住建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工作,确保登记信息真实有效,接受事中事后动态监管。
三、技术、商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
1、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2、工程要求
2.1工程量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均属于不可竞争费,不得让利,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2凡供应商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原件给采购人查验,否则,采购人有权制止使用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2.3文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若与图纸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为准。
2.4安全文明施工
2.4.1施工期间不能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及道路交通秩序,不能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若在项目实施及质保服务过程中,由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或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2.4.2施工全过程要保证周边环境的整洁、美观,及时清理建筑垃圾。
2.4.3动火作业需符合《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作业;动火作业前必须做好作业准备工作,清理场地内易燃易爆物品,备齐灭火器等应急保障设备;作业前必须通知采购单位相关负责人到场监督,监督人未到场不得开始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证相符并按照规范流程进行作业;作业完成后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遗留安全隐患。
2.4.4若施工过程中出现违反安全文明生产的情形,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合同价1%-10%的违约金(首次违规:合同价1%,重复违规:每次递增2%,最高上限不超过合同价的10%)并责令供应商整改,如整改不到位,采购人有权进一步加大处罚。
2.4.5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由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应备好相关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安全文明施工教育等工作,对高空作业等高危作业应给作业人员购买保险。施工现场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2.5未经验收交付采购人使用前,供应商负责成品、半成品等的保护工作,如发生损坏、丢失的,由供应商负责。
(二)商务要求:
1、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6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并交付验收。且在施工期间应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且保额不得低于项目金额;如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按时交付验收,每天将按合同总价的 0.3%赔偿给采购人,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0%赔偿。
2.1保修期: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贰年。对于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质量保修期为伍年。
2.2起算日:本工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通过最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3保修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由于供应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设备、设计、施工工艺等缺陷)造成的任何工程质量问题,供应商均应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承担无偿修复、更换的责任。
2.4响应机制:供应商提供 7×24 小时即时响应服务,所有服务方式均为供应商上门服务;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故障信息后,必须在 2 小时内对采购人所提出的维修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提供应急策略;如有需要返工或修复的情况,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不再向采购人收取费用。
2.5补救措施:若供应商未按上述约定及时响应或修复,采购人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检测费、采购人因此遭受的损失等)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直接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供应商追偿。
2.6保修期**:保修期内被更换、****工程部位,其保修期自该部位修复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与本条款第1款相同。
2.7因工程质量缺陷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5、验收
工程完工后,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并按照验收规范和工程施工评定标准提供验收资料向采购人申请验收和签字。验收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式签字后进入质保期。
6、采购合同的签订:采购合同由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
7、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结算办法:
8.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必须自《施工合同》规定工程竣工之日起28天(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交工程结算报告和相关资料办理审核结算。
8.2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经采购人签字盖章,由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并经双方确认结算价后,支付至审计结算价的60%。审计结算后三个月,支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7%,预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每次付款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付且不构成违约。
8.3税率
(1)供应商在项目完工送审时应提交纳税人证明,采购人将根据供应商纳税人身份调整审计结算税率。
(2)每次付款前,供应商应根据审计结算税率开具合法有效发票。若供应商未按审计结算税率开具发票,采购人有权拒付或根据实际发票税率支付
8.4《工程量清单》中为暂定工程量,若因项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采购数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政府采购法规要求,增加的工程量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
9、报价包含文件所约定的范围内全部内容价格体现的“交钥匙工程”。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机械、劳务、材料(包括采购人选定的材料供应商所供材料的运输、到现场的卸力及采购保管费用等)、墙地面及窗漏水修复、临时设施(包括场地内施工用水、电及场内施工道路等)、余土外运、****政府指定位置(含结构拆除等建筑垃圾)、缺陷修补、利润、保险、税金等各项直接、间接费用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
10、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或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人员、产品质量事故,或因供应商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等责任事故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四、开标时间:2026年5月13日上午9:00标书代写
五、开标地点:****八里湖院区1号楼4****中心会议室标书代写
六、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见附件
七、需提交的材料(所有材料一正一副两份)
(一)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加盖公章)
(二)业务授权书(盖公章无固定格式,需提供身份信息以便核实,法人本人参加需提供身份信息,授权书可不提供)
(三)项目报价(无固定格式,需加盖公章)
(四)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外埠来赣施工单位登记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七)需提供工程量清单明细报价(加盖公章)
八、报名时间: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九、报名联系人:袁老师158****9074
十、其他注意事项:请务必现场踏勘后报价,踏勘请联系聂老师187****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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