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采油阳江2026-2029年度120#船用燃料油专有协议采购采办计划公开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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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办计划公告

采办包名称:

****-采油**2026-2029年度120#船用燃料油专有协议采购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采油**2026-2029年度120#船用燃料油专有协议采购

见附件1

2026年5月

见附件2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标书代写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5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本次商务联系人:化工品类部刘子超,电话****2290

邮箱地址:liuzch@cnooc.****.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附件1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一 、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海洋石油361/362轮船舶安全航行及生产需要120#燃料油的 船供服务,要求供货方提供质量合格、数量准确的油源、并以船 供货方式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提供供油过驳作业服务。作业范 围包括但不限于**沿海**、**、**、**、**、**、 等**及锚地。

二 、执行标准/规范

《船用燃料油》 (GB 17411-2015)

《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

《船舶与海上技术液化天然气燃料船舶加注规范》GB∕T44412-2024

三 、需求一览表

1、供货范围:

序号

物资名 称

规格型号

预计需 求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船用 120CST 燃油

满足120#燃料油国标指

标的具体要求。

1000吨 /年*3

甲方书 面订单

通知后 10个工

作日内

包括但不限于 **、**、 **、**、 **、**。

2、计量方式:

甲方油品配送实行定额损耗内的保量运输管理。计量单位为吨, 以供油船量仓的计量数量为准,受油船油舱计量作为参照。每次加油 完毕后甲乙双方及时量仓,若量仓数值油品溢耗在3‰以内(包括 3‰)的互不找补;溢耗超过3‰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复核计量,协 商确**算数量。如双方协商出现争议,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 测机构裁定。

3、供油频次

每船每次加油量为120吨左右,加油间隔80天左右。

四 、作业要求

1、时效要求

供货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作业通知后的2天内向甲方提供油品 来源信息及产品质检报告、以及拟供油品的油样备查,同时提供 配送船舶作业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配送船舶的船名、油品提油及 配送安排,作业方案等)。

供货方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出现以下情况者,视为供货方违 约,甲方有权即时终止合同,供货方自行承担所造成的后果并向 甲方提供赔偿:

1)供货方未按要求及时提供油源信息或产品配送作业计划;

2)供货方配送作业过程与供货方报备给甲方的作业计划非因甲方 的原因而发生偏离较大的情况;

3)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出现重大产品质量争议;

4)供货方在油品配送中发生重**全生产责任事故或溢油事故;

2、船舶要求

1)供油船需具备船舶法定证书,如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检验证书(含船级证书/法定检验证书,证明船舶构造、设备符合安全与技术规范)、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海事局油料供受作业单位备案证明,以及防污染与安全类证书。

2)提供供油船舶油污责任险保单及输油软管检测证明(复印 件);配有满足供受油作业的输油管接口法兰、接头。

3)供油船有经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能满足供受油作业的流量计(精度为千分之二),并在甲方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4)供油船的输油管应装有经检验合格的压力表;

5)供油船要有防止静电产生、积聚和放电的措施(纸质材料);

6)供油船避雷装置完好,接地电阻要在规定的范围内;

7)供油船货油舱呼吸阀、阻火器要保持正常技术完好状态;

8)船舶探火、报警及固定灭火系统必须保证完好适用;配有适用的静电接地线;

9)船舶的消防器材要在指定位置存放,确定专人负责维护、保 养。船舶要按规定配备消防员装备品;

10)船舶机舱操作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供油系统必须完好, 高温管系不得裸露,及时清除可燃杂物;

11)有船舶自用的危险物品物料间;

12)供油船机舱污水和压载水分别使用不同的管系;

13)供油船配有足够的防溢油吸油棉、集油盆、落水管封堵器材等物资。

14)船舶应保证每航次加油之前办理完加油所须的一切手续,如 向海事、海关部门的相关资质备案,及加油作业申请等。

3、人员服务要求

1)供油船液化天然气燃料加注工作人员应该接受与所从事工作相关的专业培训,并具有响应能力。

2)供油船加注作业时,工作人员至少应穿戴护目镜、安全帽防静电工作服等个人防护设备。

4、**配置要求

1)供油船现场操作人员依据有关法规和标准得到培训并取得资格。

2)供油船组织技术良好、经验丰富的专业工程师,成立项目管理班子,负责加注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加注技术方案,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保证船舶加注项目的快速响应;

3)供油船爆炸危险区域内使用的通信系统应为合格防爆型;

4)供油作业双方至少应有两种可靠并独立的通信方式;

5)供油船加注作业期间,作业双方应保持良好的通信联络;通信中断、无法保持有效联络时,应停止作业;

6)供油船加注管路应装设绝缘法兰或一段不到电软管,绝缘法兰或不导电软管应定期测试。

5、HSE 要求

1)供货方应有满足经营需要和安全管理要求的组织机构、固定 办公场所,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实施并保持安全管理体系/制度;

2)提供甲方《承包商健康安全环保资格预审表》中规定的资料, 接受资格预审;

3)签订服务合同前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和HSE 承诺书;

4)签订服务合同的供货方,在履行服务合同期间,由于供货方 的违章违规造成在甲方管辖范围内的人员重伤、人员死亡、经济损失、 社会影响等事故,应接受甲方对发生事故的供货方进行的安全环保责 任事故记分意见。

五、技术要求

1、供货方对所提供的油品负有保质保量的责任,严禁在运输和 加油过程中发生渗、混、跑、冒、滴、漏或其他污染海域等情况。

2、供货方油轮在油品过驳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现场作业相关规 定操作,防止油品污染,造成质量不合格。

3、双方确认以甲方指定的受油船方核对的量进行计量确认,甲 方只认可甲方与甲方受油船方共同签字的物资交接单上的加油数量, 供货方自行承担供油过程的损耗。

4、燃料油需满足《GB 17411-2015 船用燃料油》国家标准中的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包括:4.3 燃料油中不能含有可能导致船舶使用异常的任何物资。5.1.1 出厂批次检验项目包括:运动粘度、密度、十六烷指数、硫含量、酸值、闪电、水分、10%蒸余物残碳、残碳、倾点、浊点、外观、润滑性、碳芳香度指数(CCAI)。

六 、检测和试验

甲方自行聘请第三方商检负责进行油样检验,码头计量,现场过 驳计量等工作。甲方有权对供货方供应的油品随时提取油样送检。如 因供货方的责任发生油品质量事故,能作调配合格处理的,由供货方 负责承担处理;若不能作调配处理的,供货方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 失。

七、运输和存储

1、供货方应对油品在运输、加油作业过程的安全、溢油污染负责。因供货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时,供货方应向甲方予以赔偿。

2、供油船舶产生的航道费、围油栏费、船舶港务费用由供货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除双方约定的货款以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八、现场验收

1、每批次加油前,供货方应提供油品技术参数给甲方,并且每次加油前,抽取3份油样进行封样保存,由甲方保存一份,供货方保存两份。

2、供货方保证,甲方使用本协议项下的货物不会引起任何第三方的侵权指控。

3、 供货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受油船的仓容表和CCS出具的船舶检验证书。

九、质量保证

1、120#燃料油应由供货方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调配,并须提供产品检验合格的检验文件,在未经甲方(使用方)同意下,供货方不得直接向第三方采购120#燃料油成品向甲方供应。

2、供货方提供的油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3、供货方提供的油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4、供货方需对油品质量负责,若因供货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 业主的直接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十、其他要求

供油的船舶舱容表及量油尺、流量计应得到国家计量有关机构的认可。

附件2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资质要求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附件下载1标书代写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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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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