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拟对 **省****司法辅助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省****司法辅助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 三、采购预算(元):1,950,000.00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依据中****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国司法部司法通[2019]70号《****法院司法部****人民法院 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人民法院、****司法厅 鲁司[2019]71号《****法院、****司法厅****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拟对司法辅助进行外包服务采购。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自全省部署开展司法辅助试点工作以来,****高度重视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积极参与,通过考****法院****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司法辅助事务,案件的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多元的法律服务。2021年2月,****法院、****司法厅联合印发《****法院、****司法厅****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单位的通知》(鲁司[2021]10号),****被指定为****定点试点单位,具有不可替代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单一来源供应商为****。 六、专家论证意见 自全省部署开展司法辅助试点工作以来,****高度重视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积极参与,通过考****法院****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司法辅助事务,案件的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多元的法律服务。2021年2月,****法院、****司法厅联合印发《****法院、****司法厅****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单位的通知》(鲁司[2021]10号),****被指定为****定点试点单位,具有不可替代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单一来源供应商为****。 七、拟定唯一供应商 1.供应商名称:**** 地址:**省**市**路1号 八、单一来源论证专家 吴燕、邹伟、王莹 九、公示期:2026年05月09日—2026年05月15日 十、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 联系人:刘东涛 联系电话:0538-****750 地址:**市**区南**大街567号 监管部门: 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0538-****070 地址:**市**区**路566号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姜杰 联系电话:0538-****685 地址:******畜牧局东综合楼三楼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