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规范采购流程、保障采购活动依法合规、公开透明、高质高效实施,确保****(以下简称“采购人”)日常履职及各项工作有序运转。采购人拟面向社会公开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方式择优确定1家综合实力强、服务优质高效的供应商承接,诚邀符合资格条件、具备履约能力的合法供应商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预算
(一)采购内容:选定1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20万元(供应商自行承担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交通费、误餐费及人员薪资等各项费用)。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总体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得仅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服务期内服务费不予调整。
(二)采购人不承诺接受最低报价,本项目以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选供应商。
三、主要服务内容
(一)重大决策与行政行为审查。参与采购人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论证,对合法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综合研判,评估法律风险、社会稳定风险及舆情风险,出具专项书面法律论证意见;负责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前置合法性审查、事实依据论证及程序合规校验,提供专业法律支撑意见。
(二)规范性文件审查。为采购人起草、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开展全面合法性审查,排查法律风险,出具正式书面法律意见及整改优化建议。
(三)合同与重大项目服务。全程参与采购人重大**项目、重点建设项目,审查各类合同、协议、承诺书等法律文书,严格控制签约全流程法律风险;依规列席党组会议及各类专题研判会议,对重大决策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并在审批表单上实名签署合规确认意见。
(四)法治宣传培训。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法律风险警示教育,开展学校管理人员法律实务培训。
(五)矛盾纠纷与信访处置。配合采购人处置群体性事件、突发性重大矛盾纠纷,参与重大复杂信访案件、积案及复查复核事项的化解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和处理建议。参与学生人身损害、意外伤亡等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舆情应对及善后调解工作。
(六)校车及交通安全事务。为校车运营管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校车服务合同纠纷等提供法律意见及协助处置。
(七)工程建设及采购事务。为校园建设、维修改造、设备采购等工程项目涉及的合同审查、招投标合规、工程纠纷等提供法律支持。
(八)校园安全及第三方服务管理。在学校发生重大校园安全事故、涉及第三方服务****学校层面难以处置的复杂事项时,配合采购人参与协调处置,提供法律意见及处置方案。
(九)案件代理。代理采购人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案件,争议标的额1万元及以下的,每年免费代理2件;争议标的额1万元以上的,按当时有效的**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减收50%代理费。
(十)紧急法律事务。采购人遇群体性事件、突发矛盾等紧急情况,供应商须迅速研判并及时出具专业意见及处置方案。
四、人员配置要求
律所须组建专门服务团队,成员包括:
(一)项目负责人:律所合伙人或同等管理层级,对项目整体服务质量负责。
(二)主理律师:具备5年及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为采购人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应具备以下能力:
1.行政法及教育法领域:熟悉教育领域法律法规及政策,****机关运行规范,能够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审查等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2.纠纷调解及应急处置:具备矛盾纠纷调解能力和现场处置经验,能够参与学生人身损害、意外伤亡等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舆情应对及善后调解工作。
3.劳动用工及民事维权领域:熟悉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相关法律法规,****机关内部劳动用工纠纷、教师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4.行政复议及诉讼代理:能够代理采购人涉及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案件,具备出庭应诉经验。
主理律师须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按要求参加党组会议、专题研判会议,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并签署合规确认意见。
(三)驻场人员: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法律硕士),能够胜任日常法律咨询和基础法律事务工作,驻点采购人指定场所办公,法定工作日全程在岗提供法律服务。
五、对供应商的具体要求
(一)在提供法律服务期间与承办业务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应当主动回避。切实防范利益冲突风险。
(二)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内部信息、国家秘密、决策内容以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严格保密。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保密义务在聘任结束后仍应履行。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秉持专业严谨的执业理念,依法依规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
(四)律所须组建专门服务团队,团队成员熟悉教育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与工作流程,具备政府部门或教育系统法律顾问服务相关经验。
(五)不得利用常年法律顾问身份或参与工作获得的非公开信息,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不得从事与职责无关的活动。
(六)妥善保管采购人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文件资料,不得丢失、损毁、泄露;事项办结后按规定清理、返还资料。
(七)在采购人日常工作中及遇紧急情况时,供应商须迅速研判并及时出具专业意见及处置方案。
(八)服务团队需保持稳定,原则上不得更换响应文件中确定的实际服务人员(项目负责人、主理律师、驻场人员)。确因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须提前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须具备与原人员同等或更高的专业资质及执业经验。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核心服务人员的,采购人有权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再次违规更换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服务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驻场期间出现断档、缺位的,视为违约,每次承担合同金额2%的违约金;累计三次及以上出现断档、缺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标书代写
(九)严格按照约定代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案件,免费代理案件的服务标准和办理质量要求与收费案件一致,不得擅自加价。
(十)服务期满时尚未办结的仲裁、诉讼案件,应继续跟进至阶段性结案。继续跟进期间,在免费代理额度内的不另行收费;超出免费额度的,按合同约定收费标准执行。
六、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一)双方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60%;合同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40%。
(二)因采购人使用财政资金,前款规定时间为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时间),按时提出申请即视为按期支付。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按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注:本公告所称“近三年”,指从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往前推算三年期间。)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务所,须在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事务所总所下设两家及以上分支机构的,仅允许其中一家参与。同一个投标人仅能组建一个团队,提交一次投标文件。严禁任****事务所的形式报名参与,投标律所对其申报的服务团队成员的劳动关系、执业关系真实性负全部法律责任。标书代写
(二)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由投标人在《项目投标及履约承诺书》中作出声明)。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入库供应商资格。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递交资料内容
(一)有意参与本次比选的供应商,须于2026年5月15日18:00前现场提交纸质比选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快递等非现场提交方式;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二)参加比选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信封口骑缝加盖公章,封皮注明供应商全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电话;资料按顺序整理,封面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提交后不予退还,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三)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标书代写
(四)供应商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九、无效投标情形
(一)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标书代写
(二)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标书代写
(三)报名资料不全、未按要求格式提交或关键信息缺失的。
(四)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
(五)报价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六)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或实质性要求的。
十、评审办法
(一)资格审查。采****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当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达三家或三家以上时,以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当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二)综合评审。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由资料审核(65分)和现场答辩(35分)两部分组成。****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资料和现场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得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分标准详见附件《综合评分表》。
(三)现场答辩要求。各供应商须由项目负责人(律所合伙人或同等管理层级)、主理律师、拟派驻场人员共同参加现场答辩。答辩包括服务方案讲解(可使用PPT,限时10****小组现场提问及专业考核。答辩会时间另行通知。
(四)参加答辩的团队成员即为合同履行期间的实际服务人员,不得以其他人员替代。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明确承诺上述人员的服务期限,并经本人签字确认。标书代写
(五)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者为成交供应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有格式附件的资料按格式填报,无格式附件的自行制定。
(二)对本次采购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单位:****
地址:**市**区**街岗前西路35号
承办科室:办公室;联系电话:020-****7977。
附件:1.报名申请函
2.项目投标及履约承诺书
3.报名资料提交一览表
4.综合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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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