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0日拟对核与辐射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江苏-扬州-宝应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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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0日拟对核与辐射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时间:2026-04-2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天平110****电站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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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1)天平 110kV 变电站改造工程;(2)黄塍 220kV 变电站 110kV 间隔改造工程(3)黄塍~天平 110kV 线路改造工程;(4)** 110kV 平天 913 线#48~#55 改造工程

(1)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对作业处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定期洒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在天平110kV变电站、110kV线路施工作业处裸露地面加盖防尘网;(2)在天平110kV变电站施工区域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时清洗轮胎和车身,不带泥上路;(3)选用商品混凝土,减少现场人工拌合的扬尘影响;(4)加强易起尘的材料转运与堆放管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密闭运输,控制车速,规范作业减少装卸带来的扬尘影响,对易起尘的材料堆场,采取密闭存储,对不能密闭的,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5)施工单位制定并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作业、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降尘措施,扬尘排放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32/4437-2022)排放标准要求。(6)施工泥浆水、施工车辆及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等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和泥浆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7)天平110kV变电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施工生产生活区内的临时化粪池处理收集,定期清运;黄塍220kV变电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站内化粪池收集,定期清运;线路施工人员居住在施工点附近的民房内或单位宿舍内,生活污水依托居住点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8)在坑塘中进行塔基施工时采用护筒法施工,施工泥浆循环利用不外排;(9)优先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2024年版)》中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10)加强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优化施工机械布置,在施工场界和靠近声环境保护目标处设置高于施工设备的隔声围挡,文明施工,合理安排噪声设备施工时段,错开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夜间不施工,确保施工期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要求;(11)运输车辆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禁止鸣笛;(12)施工单位制定并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的限值要求。(13)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和拆除的杆塔、导线以及主变压器等电气设备等的管理;(14)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15)建筑垃圾委托相关的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16)拆除的杆塔及主变压器等电气设备由建设单位统一回收处理,拆除的导线部分用于恢复架线使用,剩余部分由建设单位统一回收处理;(17)施工期间拆除主变压器时,一旦产生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废矿物油以及废矿物油沾染的建筑垃圾,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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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旭锦**湖63兆瓦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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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线路施工人员居住在施工点附近的民房内或单位宿舍内,生活污水排入居住点的化粪池中定期清运;线路施工产生的少量泥浆水经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在坑塘中进行塔基施工时采用护筒法施工,施工泥浆循环利用不外排;本项目采用无害化一档跨越**湖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实验区、**大三王河湿地保护小区和**宝射河湿地保护小区、杨家河、小三王河、四十亩沟河等,不在水产种质**保护区、湿地保护小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占用土地、排放废水、堆放生活垃圾等废弃物,不在水产种质**保护区捕捞水生生物、不在湿地保护小区取用水源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禁止的行为。优先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2024 年版)》中低噪声施工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加强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在施工场界和靠近声环境保护目标处设置围挡,优化施工机械布置,文明施工,合理安排噪声设备施工时段,错开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不在夜间施工;运输车辆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禁止鸣笛;施工单位制定并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的限值要求。在施工场地设置硬质围挡,对作业处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定期洒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建筑垃圾等及时清运,在场地内临时堆存时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选用商品混凝土,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等的运输,控制车速,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在易起尘的材料堆场,采取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施工单位制定并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作业、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降尘措施,确保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要求。)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的管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3)施工单位编制并落实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建筑垃圾委托相关的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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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4-****2231

传 真:0514-****2128

地 址:**市扬子**路446号

邮 编:225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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