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6年04月21日 |
| 标 题:****改革局关于祥周镇祥**、甘莲村小型应急机井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东发改农经〔2026〕27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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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要求批复祥周镇祥**、甘莲村小型应急机井建设的请示》(祥政报〔2026〕11号)及附件材料收悉。经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为改善农业灌溉条件,加快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提高农业规模化生产水平,实现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对农民增收,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助推乡村**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实施祥周镇祥**、甘莲村小型应急机井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名称及项目代码:祥周镇祥**、甘莲村小型应急机井建设,项目代码:****。
三、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址:**县祥周镇祥**、甘莲村
五、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1.祥**:**大口机井2座深度30米内,井管内径≤80cm,配套潜水泵,低压线、配电箱,电线杆等;2.甘莲村:**大口机井2座深度30米内,井管内径≤80cm,配套潜水泵,低压线、配电箱,电线杆等。
六、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6年4月至2026年6月,总工期约2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9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请据此批复依法依规开展下阶段前期工作并按规定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实施信息。项目开工前填报前期工作信息,项目开工后于每月底前填报当月累计完成投资情况,直至项目竣工。请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开展项目建设、运营等工作。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
****改革局
2026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6—****686;收信地址:****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邮编:531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