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区石羊河干流水毁修复工程(右岸于家湾村段至**村段) |
| 项目类型 | 水利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关于**区石羊河干流水毁修复工程(右岸于家湾村段至**村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项目区位于**区下双镇于家湾村、九墩镇**村 建设性质:改建建设类项目 建设规模:本工程堤坝修复266m(其中格滨石笼1207.32m3),堤坝背水面加固323m,防护网427m。 本项目共占地0.926hm2,其中永久占地0.687hm2临时占地0.239hm2。 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12753.797m3,开挖土石方总量3738.6m3,土石方回填总量9015.197m3,其中一般土石方3738.6m3,借方5276.597m3其中:绿化覆土655.01m3,壤土3408.667m3(借方****砖厂,料场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由料场商负责,购方协议见附件),砂石料1212.92m3(借方来自具有开采资质的砂石料料场,料场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由料场商负责)最大限度的利用场地开挖土石方,无弃方; 本项目于2025年2月12日开工建设,于2025年4月3日全部完工。总投资115.27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113.01万元(建筑工程94.00万元;施工临时工程5.55万元;独立费用11.24万元;基本预备费2.22万元);建设征占地费2.26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水土保持条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 号)《**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细则》(2025 年 7 月实施)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 22490-2025,2026 年 2 月 1 日实施)等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受****委托,****承担《**区石羊河干流水毁修复工程(右岸于家湾村段至**村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编制工作。 我公司在现场勘察、调查及工程资料系统梳理基础上,****水利厅《**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细则》及GB/T 22490-2025规范要求,于2026 年 4 月完成《**区石羊河干流水毁修复工程(右岸于家湾村段至**村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编制,并于2026 年 4 月 26 日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 现将《《**区石羊河干流水毁修复工程(右岸于家湾村段至**村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26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正式姓名,单位需加公章。若有疑问或意见,请 联系 建设单位:张万武 151****6698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编制单位:李** 182****0010 **** 2026年4月27日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