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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资格初审结果公示
根据《****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和《****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6〕2号)等文件规定,为切实做好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工作,******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对在**区申请2026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的基层服务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本着公开、公正、公**则,现将**区初审通过的名单(详见附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9日-5月14日(5个工作日),请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送******服务中心(直送的以送**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反映问题情况真实性负责,我单位将对反馈的意见严格保密,不直接或间接反馈给公示对象,对匿名反映的问题,若无详细、具体的事实,一般不予以查复(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本公示仅为初审结果公示,最终****教育厅审核公示结果为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老师,0771-****628。
附件:**市**区2026****学校应届毕业生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资格初审人员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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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