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 ****银行****公司400万股股份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5-0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6-04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信息发布,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转让方书面通知信息发布终结。 | ||
|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银行****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办事处****广场 |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公司(非上市) | 法定代表人 | 李菁 | ||||||||||||||||||||||||||||||||||||||||||||||||||||||||||||
| 成立时间 | 2012/10/24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5000万元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4********814159J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 经营范围 |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 ||||||||||||||||||||||||||||||||||||||||||||||||||||||||||||||
| 职工人数 | 24人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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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决议 | 股东会决议 |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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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我方拟将持****银行****公司400万股股份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内容由****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股份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股份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份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股份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股份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股份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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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 ****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 |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银行****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之间无债权债务关系,股份转让完成后,转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的标的企业股东权益也转移给受让方。受让方受让标的企业股份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本次股份交易后继续保持不变。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中****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行印发的通知》《****办公厅****银行主要股东资格审核的通知》《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行、****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中国****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22修正)等相****银行股东资格的相关要求。本次交易须报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如因受让方资格不符合相关部门规定而导致交易不能完成的,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概由受让方承担。 3.本次股权交易在确定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鉴证复核。****管理部门的批复结果在其官网公布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具鉴证复核通知书后,本项目《产权交易合同》方能生效,交易双方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后续产权交割手续。若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鉴证复核相关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出具鉴证复核通知书,则视为未通过鉴证复核,本项目自动终结,产权交易合同自动解除,受让方已缴纳的所有款项,由**联交所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至此,转让方、受让方、**联交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均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4.其他信息详见毕马威华振沪审字第****091号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351号、长德晟评报字〔2025〕第1118-01号资产评估报告。上述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置于****备查。 |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元) | ****937.53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应是中国境内(不包含**区、**区和**地区)依法成立、合法存续、具备独立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公司法》《中****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行印发的通知》《****办公厅****银行主要股东资格审核的通知》《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行、****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中国****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22修正)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资格的要求; 3、本次股份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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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827.793753万元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受让方须在成交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本次股份转让相关审****管理部门官网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足额汇入****结算专户。 3.受让方如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按公告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成交确认文件、《产权交易合同》、未按公告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等)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银行股权变更,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并遵守后置审批的特殊约定:已自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中****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行印发的通知》《****办公厅****银行主要股东资格审核的通知》《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行、****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中国****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22修正)等相****银行股东资格的相关要求,并自行判断意向受让方符**为本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申请受让本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如因受让方自身条件不符合相关文件及金融监管机构相关要求,导致监管部门审批无法通过或最终不予确认,或经监管部门审查作出受让方不符合标的企业股东资格的决定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由受让方承担相关后果和责任,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份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股份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交易 指南 |
竞价须知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05-09 09:00:00至2026-06-04 17:00:00 |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E交易网(www.****.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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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缴纳: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日17:00前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按e交易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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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以****通知为准。 | 增价幅度 |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以****通知为准。 | 延时竞价周期 | - | ||
| 服务费 | 受让方服务费按产权受让委托合同约定缴纳 | ||||
|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何女士(包括报名程序办理、竞价系统使用咨询等):158****2713 |
| 项目经办人 | 闵女士:183****9859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 单位地址 | **省**市**区茶子山路112****中心B座13A楼 | |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