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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5-09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规定,现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问:招标文件P13页3.2.3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300万元的场平(或土石方)工程施工业绩。请问:项目施工内容中包含场平工程(或土石方工程或隧道洞身开挖)且提供的证明材料能直接反映其中的场平工程(或土石方工程或隧道洞身开挖)合同金额满足此项要求的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本项类似项目特指整体项目为场平工程或土石方工程的独立单项施工业绩,须单项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300万元;隧道洞身开挖不在资格预审文件明确的场平、土石方工程范畴内,无论金额是否达标,均不作为本项类似项目业绩认可。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资格预审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
地址:**县茅坪**湖大道9号
联系人:胡学明
联系电话:187****0264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茅坪镇南郡大道12号市民之家909室
项目负责人:周**
联系电话:138****3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