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白沙菜场、孔浦菜场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4月30日
五、更正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5月9日
六、更正内容:
1.“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一、项目基本情况”的“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修改如下:
原为:****000.00元/年(其中固定费用****000.00元/年,实报实销费用700000.00元/年)
现更正为:****000.00元/年(其中人员费用为固定费用****000.00元/年;实报实销费用中,活动推广费140000.00元/年,公共能耗费320000.00元/年,日常办公费96000.00元/年、垃圾清运费及日常维修费520000.00元/年,不可预计费180000.00元/年)
2.“第二章 招标需求”中“四、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的“4.2.付款方式”下第一自然段的表述修改如下:
原为:年度运营费用包括人员费用、活动推广费、公共能耗费、日常办公费、垃圾清运费、日常维修费和不可预计费等(创城创卫及重大参观配合等)。其中人员费用、活动推广费、公共能耗费、日常办公费属于固定费用,按季度实行预付,每季度在开始时预付当前季度的合同款项,因考核或奖惩机制应扣除或增加的费用金额随下一期运营预付费用支付,最后一期的合同款项不再预付,待招标人考核完成后支付;日常维修费、垃圾清运费和不可预计费按年末一次性审核(涉及到半年期限的按半年度一次性审核)后,按实结算。
现更正为:年度运营费用包括人员费用、活动推广费、公共能耗费、日常办公费、垃圾清运费、日常维修费和不可预计费等(创城创卫及重大参观配合等)。其中人员费用属于固定费用,按季度实行预付,每季度在开始时预付当前季度的合同款项,因考核或奖惩机制应扣除或增加的费用金额随下一期运营预付费用支付,最后一期的合同款项不再预付,待招标人考核完成后支付;活动推广费、公共能耗费、日常办公费、垃圾清运费及日常维修费、不可预计费按年末一次性审核(涉及到半年期限的按半年度一次性审核)后,按实结算,每项均不得超过该分项的上限。
3.“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中“第一部分委托管理及委托安排”的“3.2款项支付”下第一自然段的表述修改如下:
原为:年度运营费用包括人员费用、活动推广费、公共能耗费、日常办公费、垃圾清运费、日常维修费和不可预计费等(创城创卫及重大参观配合等)。其中人员费用、活动推广费、公共能耗费、日常办公费属于固定费用,按季度实行预付,每季度在开始时预付当前季度的合同款项,因考核或奖惩机制应扣除或增加的费用金额随下一期运营预付费用支付,最后一期的合同款项不再预付,待委托方考核完成后支付;日常维修费、垃圾清运费和不可预计费按年末一次性审核(涉及到半年期限的按半年度一次性审核)后,按实结算。
现更正为:年度运营费用包括人员费用、活动推广费、公共能耗费、日常办公费、垃圾清运费、日常维修费和不可预计费等(创城创卫及重大参观配合等)。其中人员费用属于固定费用,按季度实行预付,每季度在开始时预付当前季度的合同款项,因考核或奖惩机制应扣除或增加的费用金额随下一期运营预付费用支付,最后一期的合同款项不再预付,待委托方考核完成后支付;活动推广费、公共能耗费、日常办公费、垃圾清运费及日常维修费、不可预计费按年末一次性审核(涉及到半年期限的按半年度一次性审核)后,按实结算,每项均不得超过该分项的上限。
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分项报价表”的分项品目修改如下:标书代写
原为:
| 分项品目 |
白沙菜场 (元/年) |
孔浦菜场 (元/年) |
小计 (元/年) |
| 人员费用 |
|||
| 活动推广费 |
|||
| 公共能耗费 |
|||
| 日常办公费 |
|||
| 垃圾清运费 |
|||
| 日常维修费 |
|||
| 不可预计费 |
|||
| 合计 |
现更正为:
| 分项品目 |
白沙菜场 (元/年) |
孔浦菜场 (元/年) |
小计 (元/年) |
| 人员费用 |
|||
| 活动推广费 |
|||
| 公共能耗费 |
|||
| 日常办公费 |
|||
| 垃圾清运费及日常维修费 |
|||
| 不可预计费 |
|||
| 合计 |
七、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次更正内容有冲突的,以本次更正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因投标人未及时浏览本更正公告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
联 系 人:冯老师
电 话:0574-****156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环****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联 系 人:曹景恺、缑子末、胡霞、胡智名、陈雷、李晶、张晓亮
电 话:0574-****9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