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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报价情况不满足要求,采购方决定延期 |
| 模型吊车租赁服务 | 项目编号**** |
| 2026-05-09 09:23:01 | 公告截止日期2026-05-10 13:20:00 |
| ****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70%合同款,完成合同验收后甲方支付剩余30%合同款,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 |
| 成交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 联系电话成交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
| 成交后30天内 | 到货时间要求签约后180天内 |
| ¥ 330,000.00 | |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
| 模型吊车租赁服务 | 1 | 项 | 无 |
| ¥ 330,000.00 |
| 1、乙方提供性能良好、具有标准吊装能力、证照齐全、无质量问题的额定起重75吨吊车、25吨吊车、7t随车吊各一台出租给甲方,要求吊车状况良好; 2、起重租赁费用按天计算,一天工作不超过8个小时,根据甲方需求提供服务,冲击试验服务不少于 13 次,其中陆上冲击试验保障服务不少于 11 次、水下冲击试验保障服务不少于 2 次,主要用于模型组装、模型规整、数据后处理、液舱及舱壁模型的吊装等,工作天数不连续,乙方应配合甲方任务提供吊车服务; 3、工作期间吊车油费、保养费乙方自行负责; 4、吊车服务地点:**省**市武**,合同服务期间司机交通、食宿乙方自行解决; 5、租赁期间乙方需配备具有相应合法有效的资格证件、操作证书且熟悉吊装操作规程、吊车操作技能熟练的吊车司机两名、否则,因此而出现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拒付租赁费用。 6、如甲方主合同节点未按期到款,乙方款项支付节点相应变化,具体情况根据甲乙双方商定拨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