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人保财险吉****公司一楼营业职场修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采购代理项目编号:****)由****(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
现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比选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吉****公司一楼营业职场修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1.2采购范围:拟采购1家供应商进行营业职场修缮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项目性质:工程。
1.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装修完工并验收合格。
1.6服务地点:****公司人民广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2.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2026年4月末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银行资信证明。标书代写
2.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1个同类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
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标书代写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nxinyongfuwu?navPage=52.6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2.9其它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三、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
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4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时间,下同)。
4.2.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后扫描(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63.com,邮箱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
售价:4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投标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前通过“人保e采”管理系统(https:ec.****.com)完成供应商注册入库,否则投标无效。标书代写
具体注册入库流程可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查阅《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入库操作指南》。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0日13时30分00秒(**时间)。标书代写
5.2响应文件的递交:须现场递交至****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309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4.2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5.4.3未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除上述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联系方式采购人:****地址:**市**区**大路402号联系人:李智麟,136****8688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308室联系人:魏文超、达争娟电话:0431-****2929电子邮件:****@163.com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