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参与荔波县2026年增施有机肥示范项目实施主体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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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与《**县2026年增施有机肥示范项目》实施主体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08 16:43:43

**镇各枇杷种植经营主体:

根据《****县委****小组文件的批复》(荔农领复〔2026〕5号),**县2026年增施有机肥示范项目作为**县2026****银行贷款资金项目子项目,项目实施方案经专家评审并已通过局党组研究同意实施。由**镇组织种植户、****农场自愿报名参与项目实施,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规模及分布。

项目总面积3200亩,集中在**镇开展,具体实施区域由**镇划定。

二、补助作物对象及类别

1.补助作物对象:枇杷(挂果投产树)。

2.补助类别:对种植枇杷经营主体开展购买普通商品有机肥用于枇杷作物种植补助。

三、补助标准、面积限定及报名组织方式。

1.补助标准:本项目采取先建后补形式对纳入实施的主体开展奖补,标准为300元/亩。

2.面积限定:家庭农场流转土地面积50亩以上,申报面积不超过200亩;单个种植户申报面积不超过66亩。

3.报名组织方式:由划定实施区内的种植户自愿报名,并按报名先后顺序排名,且面积不突破规模面积,汇总后统一递交报名材料。

4.报名时间:2026年5月9日-5月29日18:00止。

四、实施主体基本条件

1.实施主体要求为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有一定种植规模、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

2.能利用自身的平台和**,大力开展枇杷增施有机肥示范工作。

3.实施主体需自有或流转土地集中连片,地块整齐规则、地力一致、土层深厚的基本要求。

4.项目承担主体在项目实施区域内的地块,不得参与同年度实施的其它财政支持同类型项目。

五、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家庭农场需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报名申请表、土地承包信息或流转土地合同,****村委会、****政府****农场枇杷种植面积统计表、****银行流水、**县增施有机肥示范项目提交资料准确性承诺书。

2.种植大户提交报名申请表、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村委会、乡(镇、街道)签字盖章认定的种植面积佐证材料、**县增施有机肥示范项目提交资料准确性承诺书。

六、参与主体确认程序

1.实施主体申报:符合上述要求的实施主体实行自主申报,经营主体对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2.县级评审。****组织专家对各经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会商、审核后,分别在**农业微信公众号、****政府网、乡(镇、街道)公开栏公示7天。

七、报名资料接收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资料接收时间:2026年6月15日18时止,逾期不予接收。

2.接收地点:**县恩铭大道樟江大楼511室。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蒙正杰,联系电话:151****6719

八、其它附件材料


附件:1.**县增施有机肥示范项目实施申请表.doc

2.提交资料准确性承诺书.doc

3.**县增施有机肥示范项目种植主体枇杷种植面积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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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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