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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我局依法公开挂牌出让了**市大罗片区丽景苑东侧地块(地块编号:DBH****05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面积约4.09亩(2730.7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成交价款7068.06万元,四界为:东,邻规划绿地;南,邻规划绿地;西,邻规划绿地;北,邻龙翔大道。随后,我局按规定与受让方****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土地交付后,项目周边小区(丽景苑、观澜苑等)大量居民以“加油站安全距离不够、汽油味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周边人员密集”****加油站建设,形成较大社会舆情。为妥善处理舆情问题,****集团牵头,经双****人民政府批准(龙府办批〔2023〕275号),我局决定解除与****签订的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因该地块解质押等问题,政府批复下发后****一直未与我局签订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2025年7月4日,根据《****开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龙开办发〔2025〕24号)文件精神,****更名为龙****集团****公司,后续该地块涉及收储等相关事宜,均由龙****集团****公司作为主体签订协议及办理。
2026年5月龙****集团****公司完成**市大罗片区丽景苑东侧地块(地块编号:DBH****052)国****银行解押并提交申请收回相关材料。根据龙府办批〔2023〕275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解除与****签订的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龙****集团****公司作为主体签订解除协议,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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