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住建厅请您提意见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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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住建厅请您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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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建设厅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7日,相关单位或个人若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扫描件(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总站(电子邮箱****@qq.com)。标书代写

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如下

↓↓↓

****建设厅等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能源局)、自然**主管部门、****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水利(水务)局、农业(农牧)农村局、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中心:

为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健全推动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加强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及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提升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促进行业自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强化从业管理要求

(一)明确代理机构要求

代理机构承接招标代理业务,应当符合《暂行办法》要求,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编制招标文件、存储招标资料等所需要的办公条件;

3.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等专业能力的从业人员;

4.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及从业人员未因违反《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被禁止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5.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明确从业人员要求

从业人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发布的招投标有关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自觉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具有运用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研究制定招标方案、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和协助定标、协助合同签订等工作的能力,能够预测和控制招标服务的相应风险,能够独立或者配合招标人处理招标过程中的异议、投诉等争议纠纷;标书代写

3.熟悉电子化招标程序及要求,掌握实施电子招标投标的有关技能;电子标服务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鼓励招标人在自主选择代理机构时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从业人员满足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满2年;

2.完成3个以上项目业绩;

3.信用记录良好;

4.专业技术能力测评优秀。

加强信息登记管理

(四)实施招标代理信息登记

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登记的通知》(川建建函〔2026〕192号)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和从业人员信息登记,信息登记完成后同步至**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平台(以下简称“比选平台”)和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五)开展招标代理信息核验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代理机构登记注册地负责核验省内代理机构登记的企业基本信息。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验省外代理机构登记的企业基本信息和代理机构自主诚信填报的从业人员信息。

(六)强化招标代理业绩记录

****交易部门应完善交易系统相关信息登记功能、统一电子数据标准,加强与省公共**交易平台的数据互联互通,及时将代理业绩按要求归集至省公共**交易平台。

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澄清文件、开标记录、评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签约履行等信息时,应完整、准确、全面录入招标项目的有关信息。

(七)实行登记信息有效期管理

从业人员登记信息有效期为3年,自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开始,代理机构可办理从业人员登记信息延期,有效期每次**3年。从业人员登记信息有效期联动比选平台。

(八)完善比选平台机制

代理机构不满足《暂行办法》规定的登记从业人员数量要求的,不能通过比选平台参与比选报名或直接登记。

从业人员登记信息有效期届满超过3个月的,代理机构参与比选报名时不能选择其作为招标代理人员。代理机构内全部从业人员登记信息有效期均已届满的,对代理机构在比选平台账号进行冻结,需代理机构在系统申请激活并经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同意后恢复账号功能。

开展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测评

(九)开展专业技术能力测评

省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全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测评,负责测评系统建设和现场测评考核,****交易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业技术能力测评组织实施,相关行业部门配合。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省级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参与专业技术能力测评题库建设。鼓励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自愿参与专业技术能力测评,测评成绩有效期为3年。

(十)完善测评结果运用

省政务服****服务中心**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发布代理机构专业技术能力综合成绩结果通告。在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平台公开展示参与测评人员和所在机构总体测评情况,供招标人在自主选择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时择优选择。

加强招标代理行业自律

(十一)着力提升专业能力

代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企业内部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培训和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学习,促进从业人员知识更新、能力拓展,全面提升专业技术能力。

(十二)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

项目负责人按照委托合同约定全面负责统筹组织招标代理的各方面工作。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确有原因需要变更的,须经招标人同意,并将项目负责人变更相关文件纳入招标代理归档资料。

****协会作用

****协会应充分发挥在行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发布行业信息,宣传行业政策,讲解制度规定,组织学习培训,调解行业常见争议,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加强招标代理活动监督管理

(十四)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代理机构存在违反《暂行办法》或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的,按照《暂行办法》或相应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发现的涉嫌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线索、证据等,应当及时汇总相关材料后移交相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机关。

(十五)加强行业信用管理

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代理机构有违反信用管理有关规定的,应严格按照规定作出信用记录。代理机构登记虚假信息情况同步推送至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

来源:****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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