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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评估机构的邀请函
****现需选聘评估机构,有关情况如下:
一、评估内容:
**高新区**东路502号厂区西侧**业厂房1区(建筑面积1058㎡)、2区(建筑面积5808㎡)及9区(建筑面积2366㎡)的市场租金价值。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5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
(2)有过类似评估业绩,并有能力按照要求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4)在评审工作结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前一名企业报名;
(7)不允许比选申请人中选后将本次比选合同分包或转包;
(8)不接受联合体。
五、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向的比选申请人,须提供:
(1)营业执照;
(2)相关业务许可证;
(3)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
(4)比选申请文件签署人合法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6)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书面声明;
(7)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
(8)类似资产评估业绩;
(9)项目服务方案及报价明细。
(10)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密封提交,逾期送达或资料不全者视为放弃。
上述所有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于 2026年5月9日至 2026年5月15日,寄送到****行政人事部(地址:**高新区**东路502号)
联系人:张力建 183****2099
比选结果以综合评定产生,评定后所有参与方报价均显著高于我方预期,我方将按综合评定由高至低顺序,展开磋商至符合预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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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代章)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