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评估机构:
我局拟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鄂伦****水厂及供水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评估工作,按照财政预算支出内部控制管理要求,现向第三方评估机构询价。主要内容如下:
一、评估内容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鄂伦****水厂及供水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在水厂现有基础条件下进行改造,**净水间1座以及配套附属工程,净水间建筑面积为2075.55平方米,净水间内**净水池1座;原有附属用房外墙改造,改造后建筑面积313平方米;购置超滤膜设备1项,中控台设备及系统1套,柴油发电机1组,500KVA箱式变压器1台,水质检测仪1套;场区内建**池2座,中水池1座,化粪池1座,铁艺围栏120米,水泥混凝土地面2579.44平方米,路缘石269.66米,DN100供热管线1100米(沟槽长度),给水管线680米,DN150消防管线90米(沟槽长度)及消火栓2座,DN300污水管线75米及污水检查井3座,YJV22-3*185+1*95电缆180米;拆除原有砖砌车库120平方米,拆除原有给水泵间180平方米,拆除原有净水器1座,**池2座,防雷塔2座;安装智能水表13792块。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27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旗级财政自筹。
建设周期:2026年。
二、第三方评估机构相关要求
1.第三方评估机构具有乙级及以上资信。
2.第三方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第三方评估机构企业信用报告。
4.第三方评估机构具有相关方面专家,能够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独立提出是否通过的评估意见。
5.第三方评估机构在正式接受委托后,承诺能够在7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出具符合我委要求的评估报告。
以上请在报价时同步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盖章)
三、其他要求
请于5月12日前,将报价单及佐证材料(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工作邮箱****@163.com。我局根据询价结果,依据相关工作办法,按照市场报价结果,采取比价、竞争性磋商等方式确定相关机构、单位后开展项目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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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