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源市西安区天成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煤炭仓储建设项目的公告

审批
吉林-辽源-西安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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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煤炭仓储建设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09 10:24

关于******煤炭仓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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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委托****编制的《******煤炭仓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并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市**区先锋街一委二十五组。建设储煤棚1座,年周转煤炭3000吨、仓储煤炭1500吨。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必须重点做好以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及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封闭式储煤棚,并设置移动式洒水、喷淋装置,定期开展洒水作业减少扬尘产生;完成厂区硬化处理,对储煤场地实施硬化防渗处理;车辆运输及装卸全过程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并设置洗车平台,及时清洗进出厂区的运输车辆。确保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厂区,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沉淀池沉渣拌入原煤外售。确保各类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五)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防尘、降噪、废水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等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合理布设监测点位,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发现超标现象,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废水(气)、噪声等达标排放。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环境局**分局做好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及批****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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