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尚镇勐准村连体蔬菜种植大棚及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澄清补遗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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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尚镇勐准村连体蔬菜种植大棚及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澄清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博尚镇勐准村连体蔬菜种植大棚及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做出变更如下:标书代写

原招标文件:原招标公告第4页、3.2.2施工能力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与第10页、3.2施工能力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根据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招标公告内容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或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招标公告中未写明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现修正为:第4页、3.2.2施工能力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第10页、3.2施工能力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澄清补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已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补遗为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以发出时间靠后的澄清补遗所作解释为准。因本项目距离开标剩余时间不足15个日历天,故延期开标,最新开标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09时00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为2026年5月25日09时00分,其余内容不变,给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标书代写

特此通知!

监管部门:****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涛 电话: 0883-****665

招标人:****

联系人:罗佳杰 电话:0883-****373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袁飞龙 电话:150****9505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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